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应具备以下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0:54:21 256 人看过

为做好棚户区货币化改造安置工作,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银川市出台《银川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试行办法》,从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收部门在尊重棚户区被征收人的意愿,自主选择安置方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银川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案。

棚户区居民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3个月内,持征收安置单位出具的房票,可选择房源库中房屋自主购房;在期限内未选购房屋的,所持房票自动作废,由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单位在指定地点安置。

第十三条棚户区居民选择存量住房安置的,过渡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过渡时间根据房源提供方承诺的交付日期计算,由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单位另行支付给棚户区居民。

第十四条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单位购买存量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房源及价格必须上报银川市购买存量住房及房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保障性住房价格由市住建局提出,市物价部门审批确定;商品房房源及价格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棚户区居民选择政府购买安置的,安置房源均价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单位购买单价,各楼层价格由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进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库的房源,销售价格由房源提供方申报,申报价格应低于同期的市场销售价格,并出具包括房屋坐落、销售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的《承诺书》。

房源库信息向棚户区居民公开,房源库中房屋的销售价格仅适用于棚户区居民。

第十六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建成或基本建成;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符合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的住房;

(二)水、暖、电、气基础设施齐全;

(三)房屋产权明晰,无纠纷;

(四)必须在12个月内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棚户区居民属于低保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安置的,如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金额)尚不足偿付一套住房,差价款部分由政府出资补足形成共有产权。棚户区居民购买部分面积产权归个人所有,政府出资部分面积产权归政府所有。棚户区居民家庭条件改善或需上市交易的,可购买政府所占产权,购买价格按安置时的价格计算。

第十八条限价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政府不再占有产权,统一办理经适房房产证,销售价格按经适房价格执行。

第十九条棚户区居民选择存量住房安置的,免收产权登记费;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金额)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款超过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金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直接补偿取得的货币补偿款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棚户区居民取得的房票只能用于本人或直系亲属购房,不得提现、转让、倒卖;房票可用于购买住房、储藏室、车库,不得用于购买营业房等其他经营性房产。

第二十一条参与棚户区改造征收及安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阳光操作。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项目,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货币化安置补偿方案及资金测算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可参照执行。本办法执行前已批准征收方案的棚改项目,按原定政策进行安置,遇安置难度大,且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取得棚户区居民同意后,也可采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按原定政策执行);确定集中建设安置房的棚改项目和棚改项目中涉及营业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屋的征收按原政策执行。棚改项目中涉及直管公房征收的按《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银政办发[2013]42号)执行。

相关新闻:

棚户区被征收人属于低保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安置的,如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价值)尚不足偿付一套住房,差价款部分由政府出资补足形成按份共有产权。棚户区被征收人购买部分面积产权归个人所有,政府出资部分面积产权归政府所有。棚户区被征收人家庭条件改善或上市交易的,可购买政府所占产权,购买价格按安置时的价格计算。

限价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政府不再占有产权,统一办理经适房房产证,销售价格按经适房价格执行。

棚户区被征收人选择存量住房安置的,免收产权登记费;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价值)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款超过房票票面金额(政府购买安置时为货币化补偿价值)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棚户区被征收人选择货币直接补偿取得的货币补偿款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支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
    2023-03-25
    155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1、实物安置按照规定以房产来进行置换安置处理。2、货币补偿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中的有关政策文件是否需要遵循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中的有关政策文件是需要遵循的。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
    2023-04-10
    4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能否转让
    一、民法典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能否转让被安置人拿到安置房后,如果取得了安置房的所有权,随时可以买卖房屋,但如果有限售规定的,要遵守限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
    2023-04-13
    22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有没有补助
    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当然有补助,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他处无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下列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一)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二)公房承租人。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三)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指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一、国家出让土地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
    2023-03-25
    46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有没有补助
    一、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有没有补助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住户当然有补助,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他处无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下列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一)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二)公房承租人。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三)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指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二、国家出让土地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
    2023-04-23
    45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合法吗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房屋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
    2023-03-0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安置方式有哪些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棚户区改造通俗讲是为了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将城中村进行改造。棚户区改造中安置工作和民生息息相关。而从去年开始,国家强调货币化安置政策,货币化安置是指拆迁人将应当用以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金土地小编总结出货币化安置有以下几种方式。一、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政府牵头组织房源并确定指导价,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供棚户区改造居民自行选择购买。
    • 棚户区住宅房屋安置应具备什么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对在拆迁范围内有住宅房屋,并有与之相应的市房产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人应予补偿、安置。
    •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解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棚户区改造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
    • 棚改货币化安置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有: 1、政府组织购买。由区县政府从本市商品房市场组织房源,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发放“购房券”等形式,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集中采购。由区县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集中购买本市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3、直接货币补偿。区县政府将补偿资金支付给棚户区居民,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
    •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7
      棚户区改造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