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小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4、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5、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6、书面申请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
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
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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