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握拘役法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3 22:20:07 169 人看过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其特点为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进行劳动改造。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种刑罚的特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他们进行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异同

拘役与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刑罚,它们的异同点如下:

1. 异点:

(1)主刑的种类不同:拘役是主刑,有期徒刑是附加刑;

(2)附加刑的种类不同:拘役附加刑只有罚金,有期徒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3)剥夺期限不同:拘役的剥夺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剥夺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数罪并罚:拘役可以与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不可以与拘役数罪并罚。

2. 相同点:

(1)都是主刑:拘役与有期徒刑都是主刑;

(2)都是刑罚:拘役与有期徒刑都是刑罚;

(3)都具有罚性:拘役与有期徒刑都具有罚性。

综上所述,拘役与有期徒刑在主刑种类、附加刑种类、剥夺期限以及数罪并罚方面存在异同,但它们都是刑罚,都具有罚性。

拘役与有期徒刑在主刑种类、附加刑种类、剥夺期限以及数罪并罚方面存在异同,但它们都是刑罚,都具有罚性。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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