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1:51:34 158 人看过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一、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与质权的具体区别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权人已经合法占有财产,质押权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三、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房东是否拥有房屋租赁中的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保留权包括两个内容,即保留标的物和变价,优先受偿。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可以独家占有和控制留置权,不仅要抵制债务人的返还请求,还要抵制一般第三人对留置权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的,留置权人可以优先赔偿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无论房屋租赁双方是否为企业,无论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留置权行使的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不履行债务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范围,出租人不享有承租人租赁房屋财产的留置权。施工方有留置权吗?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
    2023-07-05
    55人看过
  • 租赁的房屋有哪些条件可以房屋留置权
    租赁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如下:1、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4、留置的财产和债权一般应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基础,商业留置除外。5、不妨碍留置权的建立。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不能租赁的房屋有哪些下列房子不能租: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不能租。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租。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不能租。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10.被法院、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如果租到了上述情况的房子,一般都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
    2023-08-06
    453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留置权的相关规定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留置权、出租方合法占有的承租方动产、承租方债务已到履行期、留置财产与债权基于同一租赁关系、在实现留置权之前出租方需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一)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与承租方明确约定留置权;(二)出租方合法占有的承租方的动产;(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五)在实现留置权之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房 屋 租 赁 中 留 置 权 的 限 制房屋租赁中留置权的限制留置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或房东)因承租人(或租户)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享有暂时拒绝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要求承租人立即迁离房屋的权利。然而,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留置权并非绝对,也受到一定法律限制。根据《民法典》第735条规定,留置权人应当给付与留置财产价值相当的费用。这意
    2023-09-13
    56人看过
  • 租赁房屋范围怎么写
    一、租赁房屋范围怎么写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填写,尽可能的多填些范围。二、法律规定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23-05-09
    75人看过
  •  留置权推行的相关范围
    留置权适用于多种合同关系,包括加工承揽、基本建设、保管、运输、财产租赁和委托、信托等。在合同中,留置权可以作为保障措施,确保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1.留置权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可以运用。2.留置权在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中也可以使用。3.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4.留置权在哪些合同中可以运用留置权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可以在多个合同中运用。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权留置买方的货物,直到买方支付了货款。在借贷合同中,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借款的担保。在运输合同中,运输人可以留置收到的货物,直到货款支付。留置权可以在多个合同中运用,是一种有效的担保方式。但是,在运用留置权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方式,适用于多个合同类型。在
    2024-01-08
    321人看过
  • 租赁房屋的租金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租赁房屋的租金如何行使代位权进行房屋租赁时,如果出租人不收取租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行使代位权,向承租人主张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二、如何认定承租人逾期不
    2023-06-17
    181人看过
  • 法律禁止租赁的房屋的范围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除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的部分房屋外,绝大多数房屋是可以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则绝对不允许有出租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有九类:(1)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23-06-10
    420人看过
  • 经营范围没有房屋租赁的可以出租房产吗
    经营范围没有租赁业务,有时能开租赁发票。比如出租房屋、出租车辆或工具,经营范围上没有该项租赁内容,也是可以对外租赁并依法开票的。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房子出租中可以出售吗房屋出租中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要售卖房子的,应该提前并且优先询问承租人是否有能力购买房产,因为按照相关的法规,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承租人不购买要卖给其他人的,那么就按照租赁合同当初填写的协议解决就可以了。房屋在出售的过程中,对租赁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反之也是,但是不得否认房屋的租赁关系,也不得强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原因有哪些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原因如下:1、擅自转租出租房屋;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让他人或者转让使用;3、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2023-02-24
    413人看过
  •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收税吗
    房屋租赁收税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征收税了,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截止2012年10月,上海、深圳、沈阳、杭州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征收房屋租赁税。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3、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
    2023-02-28
    231人看过
  • 租赁车辆行使留置权应该怎么判决
    一、租赁合同对租赁物能否行使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严格的法定性,法律未规定租赁合同中租赁物适用留置权,所以对租赁物不能行使留置权。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5、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3、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四、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三、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久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
    2023-06-25
    40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属于经营范围吗
    房屋租赁是不是属于经营范围对于房屋中介公司来说,房屋租赁是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是属于专营企业,具有一定资质才能从事房屋租赁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2023-06-15
    249人看过
  • 租赁房屋仅限房屋租赁使用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
    2023-03-20
    427人看过
  •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什么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1、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务人债务已到履行期;4、留置财产和债权一般应当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商业留置除外;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3-07-23
    5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效范围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1、出租人没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2、将违法建造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
    2023-07-23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租赁类房屋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少年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26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
    • 房屋租赁使用范围和纠纷管辖的范围有多大?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7
      房屋租赁使用范围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一些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
    • 行使船舶留置权的权利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30
      船舶能被留置,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留置人是合法占有该船舶的,比如因合同关系、因委托关系而合法占有,如果是偷盗或者使用了违法手段占有船舶,则没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海事请求人针对船东所采取的扣留其船舶以获海事债权实现的一种自救措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航运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以下是
    • 租赁的房屋有哪些条件可以房屋留置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2
      租赁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如下: 1、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和债权一般应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基础,商业留置除外。 5、不妨碍留置权的建立。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无效租赁房屋的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8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的无效情形有: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过程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