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间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6 00:50:40 85 人看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非自愿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常住户口人员,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以下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改写内容:

1.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行政拘留期间能领失业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拘留期间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针对因失业而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经济补助,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而行政拘留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因此,行政拘留期间不能领取失业金。

行政拘留期间不能领取失业金。只有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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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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