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四项机制促商事仲裁规范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1:18 408 人看过

2013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着力通过信息反馈、联合调研、观摩交流、联动调解和信访会商等四项机制促进仲裁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业务水平,使商事仲裁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信息反馈机制。该院要求在案件审查中及时依法调阅案卷,必要时联系仲裁机构提供审理情况说明;审查结案后,向仲裁机构送达裁定书,反馈审查结果;针对个案或类型案件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定期总结仲裁案件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

联合调研机制。该院与仲裁机构针对近几年突显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及商事仲裁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适用、仲裁员回避事项的审查、一事再理的认定、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就专门问题进行多次研讨。

观摩交流机制。近3年来,该院和北京仲裁委多次互派人员进行观摩、交流、座谈。通过观摩庭审、日常见习、座谈讨论等方式,探讨办案规律,交流经验心得,一方面互相体验工作特点,感受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交流业务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减少认识分歧。

联动调解和信访会商机制。在当事人对仲裁实体处理提出异议的仲裁案件中,该院法官延伸审查范围,与仲裁员联动调解,引导当事人就裁决实体问题进行磋商,制定方案,从根源上切实化解矛盾。此外,该院和北京仲裁委建立涉仲信访案件协调会商机制,充分运用司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释法答疑和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该院将信访情况的通报沟通由审理后前移至审理中,在案件审理中将信访动态及时向仲裁委进行通报,研究对策,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通过四项机制的运行,近年来,该院法官前往仲裁委调阅案卷数十次,送达裁定书300余份,发出司法建议10余篇。该院与仲裁委联合调研形成多项会议文件、调研报告,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思路。通过定期的观摩交流,双方人员思想意识、业务素质和法律视野都得到了提升和拓展。联动调解和信访会商使得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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