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到期后能否追加质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0 17:10:22 383 人看过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贷款期限,并设立新的抵押权。

第十七条,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一、质权人与债权人可以不同吗

可以不是同一人。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质押到期债权转让车可以买吗

因为这车上还不是你的,买了将来会有风险:第一种是银行分期车辆;第二种是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如果他不按期还款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有以下两种情况,无示拒绝拍卖,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也就是说。针对抵押车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你就没事了;如果没有解除,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债权到期的质押问题
    到期债权通常可以出质。《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出质指什么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1、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2、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3、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4、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5、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2023-08-09
    214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债权的数额能否改变
    股权质押后债权数额能否发生变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出质后,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一致的,可以变更债权数额,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八条:股权质押金额发生变更,出质人、质权人或者股权质押地公司名称(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九条申请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登记事项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质押股权数额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质押合同的修改书或者补充合同;出质人、质权人或者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023-05-08
    129人看过
  • 抵押权到期后是否还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一、抵押权到期后是否还能主张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到期后,抵押权人无权主张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存在于特定财产上的物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通过处分抵押物来实现对债权的清偿。传统民法抵押权的标的物仅限于不动产,现代民法扩大了抵押权的标的物,权利、动产亦可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无须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但是必须登记才能公示他人。“当事人以不动产和特殊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是否继续有效抵押期限到期后,
    2023-06-15
    25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到期后可以私自质押吗
    债权作为财产权,可以质押。根据我国民法,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以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主债权转让之后还拥有质押权吗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也不以办理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当然,债权受让人若要实现质权,仍须以办理转移登记或取得占有为前提;或者通过民事诉讼先确认质权人身份,再申请强制执行。债权转让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即转让不能,第三人得
    2023-08-16
    222人看过
  • 逾期的债权能否提供质押担保
    一、逾期的债权能否提供质押担保1、逾期的债权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出质为债务担保。1、债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债权可以出资为债务提供担保,但逾期的债权不一定能实现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
    2023-06-17
    138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是否需要追加主债权人
    保证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回主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借借贷跑路担保人怎么办借高利贷的人跑了,担保人如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的
    2023-03-10
    241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否增加新的经营范围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加新的业务范围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加新的业务范围。这两个概念完全不相关。只有单位将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范围的。一般情况下,工商部门需要出具类似担保公司出具的委托书的证明,才能授权该单位办理业务。根据《公司法》,对企业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申请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即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必须依法经批准后方可登记。
    2023-05-02
    389人看过
  • 质押合同到期质权是否丧失
    财产质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质押合同也不会约定具体的期限,主要主债权存在的,质权就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一、质押合同是否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出质人在权利凭证
    2023-03-25
    123人看过
  • 汇票质押业务项下,主债务到期时如何解除质押或实现质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35号)》规定,以票据提供质押担保的,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我行作为质权人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出质人。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出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时,我行作为质权人可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我行可比照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并在托收凭证备注栏注明质押票据收款字样。若实践中,个别地区已有行之有效的成熟操作惯例且不实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我行有进一步明确规定的,可按当地操作惯例或我行规定执行。
    2023-06-06
    150人看过
  • 车辆质押期间,质权人能否转让质押权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
    2023-03-28
    29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升值部分能否再质押
    股权质押后不能重复质押,出质的股权升值后,升值部分属于股权本身的价值,所以不能再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
    2023-06-23
    301人看过
  • 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
    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特定物上,质权的性质从权利质权转化为动产质权,质权人可按照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行使质权。一、质押合同怎么写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
    2023-03-04
    437人看过
  • 债务质押权到期不能偿还如何处理?
    一、债务质押权到期不能偿还如何处理?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二、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
    2024-02-09
    173人看过
  • 债务加入后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一、债务加入后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1.在债务加入的情况下,即第三方自愿加入原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确实有权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2.债务加入意味着新债务人自愿承担了原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从而与原债务人形成了一种连带责任关系。二、债务加入后如何向原债务追偿债务加入后,若债务加入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追偿权的行使应遵循以下步骤:1.应明确追偿的法律依据和范围,即基于何种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等)及追偿的金额;2.应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加入协议、履行债务的证明文件、与原债务人的沟通记录等;3.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向原债务人提出追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需注意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起诉条件的满足及诉讼程序的合法进行。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为三年。这一期间自权利人
    2024-08-17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能否将已到期的债权作为质押品?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4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包括:(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要想设定普通债权质押,质押人和质权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且权利质权应当
    • 抵押权人能否追加第三方债务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甲有限公司向乙有限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到货后,甲有限公司未能偿付货款,乙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定甲有限公司偿付乙有限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在法院执行期间,甲公司因未能按时进行工商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查,甲有限公司的股东有王某、陈某、丁某、贾某。现法院是否可以根据乙有限公司要求作出裁定追加王某、陈某、丁某、贾某为该案的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副
    • 质权人质权后债权人可否拒绝到期债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31
      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但整个质押权的效力并不受影响。质权到期后,双方需根据市场价确定质押物的价值,质押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出质人负责清偿。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 质押到期的债权还能买卖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0
      法律分析 已经到期的债权可以质押,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所以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债务。
    •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能否追加担保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8
      1、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担保权一并转让给受让人,所以受让人可以追加担保人,要求其承担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