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待遇女职工如何享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31:20 257 人看过

网友疑问

小洋和丈夫都是外企职员,因为平时工作压力大又经常出差,这几年一直没有要孩子。去年,丈夫工作稳定下来了,考虑到小洋的年纪也不小了,所以他们就计划生个小宝宝。也是天遂人愿,今年年初,小洋生了个龙宝宝。本来这是个开心的事情,但是在与公司就产假假期及相关待遇进行沟通时却发生了不愉快。公司人事讲,小洋产假是90天,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叫小洋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小洋在公司属于中层管理人员,小洋本人的社保费缴费基数是封顶计算的,而小洋本人的工资也高于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小洋打听了一下,小洋能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远低于小洋原来的工资标准,这之间的差额怎么办?小洋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呢?而且,小洋听说,关于女职工待遇,国家最近有了新的规定,不知道小洋能享受怎样的产假待遇?

专家解答

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谋得职业,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工作是宪法赋予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女性在生理方面确有其特殊的地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对女职工权益进行保护,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进步的程度。为了保护女职工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国务院早在1988年即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后无论国家立法,还是各地方制定的规章,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均做了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减低其工资及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女职工劳动保护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在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保的女职工产假期间改由社保基金支付生育生活津贴。

最近国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确实有了新规定。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女性产假由90天延长到98天。此后,上海也下发了意见明确: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虽然只是数字上的细微变化,却体现了国家对女性生育权的重视,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该规定还明确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补差,曾有不同认识。

近日,上海市政府在《贯彻实施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中明确,此种情况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即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显然根据上述意见,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予补足。因此,按照新颁布的规定,你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如果属于晚育,另享有30天的晚育假,此间,你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如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假相关文章
  • 职工享受年休假待遇怎么计算
    职工享受年休假待遇计算公式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工作时间如何确定?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λ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包括当知青、参军、临时工等时间),均应当累计为实际工作时间。在现阶段社会保险机构所确认的缴费年限是认定实际工作时间的依据之一,如职工与用人单λ在实际工作年限上有分歧,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龄鉴定。今后不同用人单λ下达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记载的工作时间也是累计计算实际工作时间的依据之一。怎样计算享受年休假的天数?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其中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
    2023-06-09
    96人看过
  • 新入职的员工享受年假待遇吗?
    一、新入职的员工享受年假待遇吗?很多用人单位将员工休年休假的条件设定为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实际上,按照有关规定,只要劳动者在新入职之前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在新用人单位享有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而无需是在新单位再次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享有,新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限制或剥夺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简单的说,新入职非休假障碍,想休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历史上是否有曾经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历(包括其他单位)。具体休假天数由工作年限确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2024-02-02
    310人看过
  • 如何才能享受职业病待遇?
    咨询者问,我被诊断为职业病,还需要通过哪些认定才能享受职业病医疗待遇?张宇晟律师答复,如你已被诊断为职业病且用人单位没有对此提出异议鉴定的,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提交本条前款要求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交用人单位、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证明材料如你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如下材料: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鉴定
    2023-06-05
    437人看过
  • 扬州职工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从今年1月31日起,扬州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晚育女职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新政规定,职工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但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妻子未就业,可享受丈夫单位的生育医疗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新政规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这一条是指凡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023-06-04
    64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职工治疗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
    2023-06-10
    273人看过
  • 产假应享受的合法待遇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2、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3、产后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一、哺乳期的假期规定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
    2023-03-06
    327人看过
  • 流产女职工产假待遇案例
    【案情介绍】赵某于2004年3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2005年上半年内,赵某累计休假3个多月,其中心脏病休两个半月,流产休20天。公司认为其超过了她应享受的患病医疗期3个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赵某对此不服,在与公司交涉不能解决的情况下,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涉及的法律问题】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是否违法?【案例分析】产期保护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产假内,享受一定时期的生育假和生育待遇。产期保护包括正产和流产。妇女生育后,其体内的营养和能量消耗很大,身体较为虚弱,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恢复休养保证日后能重返工作岗位。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侵犯。《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
    2022-11-06
    377人看过
  •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还享受产假待遇吗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针对的是将要生育的女职工,为保证其能够正常生育,而给予其修养的时间,满足的是生育人员生理上的需求。产假的概念本身并没有严格区分计划生育与非计划生育,在员工生育时,单位应当给予员工足够的修养时间,确保其顺利生育。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此可见,违反计划生育的公民,将无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工资待遇;换句话说,违反计划生育的员工所享受的是“无薪产假”。单位虽然应当为其放假,但无需支付报酬,类似于无薪事假的处理。当然,有的单位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在规章制度设定时,将病假制度与产假制度衔接,规定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的,可以用病假去抵充产假时间,在此期间,员工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2023-04-26
    485人看过
  • 女职工产假享不享受工龄补贴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休产假能否提前或者推后?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2023-05-01
    339人看过
  • 抚顺市女职工引产、流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为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晚育(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在九十天的基础上增加六十天。(三)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二十一天产假;怀孕四至六个月引产给予三十天产假;怀孕六个月以上引产给予五十六天产假。(四)女职工晚育的,男方护理假为七天。(五)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以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形式发给,标准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产假(或护理假)天数拨付给单位,然后由单位按现行规定支付给本人。(六)女职工从怀孕到生育期间,在规定内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上统称医疗补助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医疗补助最高标准为:正常生育医疗补助费(含计划内怀孕七个月以上早产或死胎者)800元;难产生育医疗
    2023-04-22
    41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就医?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
    2023-06-10
    226人看过
  • 孕期女职工享受的劳动保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期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可见,就算是您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应该降低您的工资待遇,当然经你本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都会认为,按重新调整的新岗位,发放该岗位应得到工资,符合同工同酬规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同工同酬不能适用在特殊保护对象的特殊时期)。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劳动保护待遇: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对不能
    2023-06-09
    2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享受待遇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职工享受待遇是什么?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二、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公司所
    2024-01-30
    478人看过
  • 哺乳期员工如何享受假期和薪酬待遇
    关于哺乳假: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我能解雇女职员吗?提问我掌管着一家小型金融服务公司。我们公司的女性员工并不多,也愿意雇用更多女职员。然而,我们有一位女性分析师,工作表现很差,又不招人喜欢。如果我解雇她,我担心她会以性别歧视为由提出诉讼——虽然根本没有这回事。同时,如果把她解雇,可能会使我们公司看起来很不适合女性工作。您有何高见?(董事长,男性,58岁)回答这个女人工作又差,又令人讨厌。如果她只占第一条,那你或许可以考虑留着她。除了最小的公司以外,几乎所有公司都能容忍一两个没用的人。但是,如果她同时还令人讨厌,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她必须走。不过,你是对的,她的确可能采取报复性法律手段,而她的性别问题也的确关系重大。
    2023-08-13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假
    词条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产假
    相关咨询
    • 职工享受探亲假有何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 女职工生育第三胎是否享受产假待遇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0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法定产假,该规定并未将违法生育的女职工排除在外。在女职工合法生育的情况下,除享受98天的法定产假外,还可以享受30天的奖励假。但由于女职工生育第三胎属于违法生育,将不再享受30天的奖励假,但是,仍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会享受半天假期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对怀孕女职工有何待遇呢,以下就是可以获得好的待遇。 1、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
    • 河南省女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延长产假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可以享受延长产假待遇。女职工按生育时间适用法律法规享受产假待遇,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五十七号和最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新规定的产假待遇并不朔及以往,女职工产假期间值新条例实施的,不能按新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五十七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