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规范了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的相关问题。在公司终止后,股东有义务组织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有权清理企业财产,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或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若公司没有成立清算组织,股东将失去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在执行阶段,若股东仍不清算,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此外,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也按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规定,在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责任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
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 办 非 企 业 债 务 承 担 规 定 : 清 算 组 织 与 股 东 责 任
根据提供的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在公司终止后,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并依法清理企业财产。清算组织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也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如果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则该公司将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如果股东仍怠于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根据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规定,在公司终止后,股东有责任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并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如果公司没有成立清算组织,则股东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但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债务承担规定概述
389人看过
-
非法人组织概述
33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的债务如何承担
119人看过
-
垄断组织概述
33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概述及承担方式
299人看过
-
非营利组织是否具备盈利能力?
495人看过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
-
公司盈利股东是否承担债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1、公司亏损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非盈利组织如何做好绩效管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要做好非盈利的初创组织的绩效管理,主要通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来实施。所谓绩效管理体系,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是以实现企业或组织最终目标为驱动力,以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设定为载体,通过绩效管理的三个环节来实现对企业或组织各层各类人员工作绩效的客观衡量、及时监督、有效指导、科学奖惩,从
-
社会组织属于非盈利机构,用交税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其取得的以下五点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五)财政部、XX规定的其他收入。这一规定同时适用于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机构,包括国有的
-
债务重组与是否盈利有关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