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特殊岗位职工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厂长、经理、企业工会主席等具有特殊身份的职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厂长和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劳动部发[1994]360号文件规定,厂长、经理由其上级部门任命(委派)的,应当与任命(委派)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厂长,,公司制企业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劳动部劳发[1995]19号、33号文件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专职党群人员也属于职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特殊规定,可按《固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劳动部劳动厅发[1994]360号文件和劳动部劳动厅发[1995]19号文件的规定,为使固定工人制度顺利过渡到劳动合同制度,长期工作且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的老员工,如有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其他固定员工,在改变现行新旧就业制度的过程中,各省作为一次性过渡方式,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为保护长期工作职工的利益,作出一些特殊规定。(4)职工长期病假、长期休假和提前退休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本企业长期病假、长假、提前退休的员工仍为本企业员工,并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关于订立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必要性的规定,上述员工还应在农民轮岗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991年国务院第87号令规定,从事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害健康的工种和岗位招用的农民工,为保障其健康,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劳动法》实施后,为了继续保护这些员工的利益,这一规定仍应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被批准招收农民工从事不危害健康的工种和岗位,其劳动合同期限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
特殊劳动岗位实行特殊劳动制度
362人看过
-
如何订立某些身份特殊人员的劳动合同
421人看过
-
工勤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221人看过
-
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374人看过
-
特殊工作岗位如何认定加班
150人看过
-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工资如何算
214人看过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
如何订立某些身份特殊人员的劳动合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特殊人员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只要双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应当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用劳动者,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所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就是用人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年满16岁,女不满50岁,男不满60岁
-
特殊工种与劳动合同签订是否在一起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0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你签订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啊,只是你们在劳动岗位上约定了特殊工种而异,别的没啥特别的。但是要填写清楚是什么工种,免得到时候退休没有明确的写明,工种影响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
-
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劳动合同一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你签订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啊,只是你们在劳动岗位上约定了特殊工种而异,别的没啥特别的。但是要填写清楚是什么工种,免得到时候退休没有明确的写明,工种影响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
-
如何签订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5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