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员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40:20 470 人看过

特殊岗位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特殊岗位职工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厂长、经理、企业工会主席等具有特殊身份的职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厂长和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劳动部发[1994]360号文件规定,厂长、经理由其上级部门任命(委派)的,应当与任命(委派)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厂长,,公司制企业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劳动部劳发[1995]19号、33号文件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专职党群人员也属于职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特殊规定,可按《固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劳动部劳动厅发[1994]360号文件和劳动部劳动厅发[1995]19号文件的规定,为使固定工人制度顺利过渡到劳动合同制度,长期工作且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的老员工,如有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其他固定员工,在改变现行新旧就业制度的过程中,各省作为一次性过渡方式,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为保护长期工作职工的利益,作出一些特殊规定。(4)职工长期病假、长期休假和提前退休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本企业长期病假、长假、提前退休的员工仍为本企业员工,并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关于订立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必要性的规定,上述员工还应在农民轮岗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991年国务院第87号令规定,从事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害健康的工种和岗位招用的农民工,为保障其健康,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劳动法》实施后,为了继续保护这些员工的利益,这一规定仍应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被批准招收农民工从事不危害健康的工种和岗位,其劳动合同期限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单位在新员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023-06-10
    333人看过
  •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引发劳动争议
    1994年春节,某市邮政局要求李某加班三天。李某向领导提出:由于自己是大龄未婚青年,情况特殊,春节期间要上女友家,所以节日不想加班,对此,领导没有同意。李三天没到岗。由于电瓶充电间无人顶岗,正常的通信业务及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事后,领导要求李某作书面检查,李某拒绝。邮政局遂以李某不服从分配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李某不服,向该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析与处理]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审理。被诉方答辩称:邮电通信属连续运转的特殊公用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轮休制。这次春节三天加班,正值申诉人工作日,他不上班是错误的最后,仲裁委员会认为:被诉人系特殊公用事业单位,安排申诉人法定假日上班是正当的,申诉人擅自不到岗,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经调解无效,裁决维持被诉人作出的行政警告处分。申诉人李某不服仲裁裁决,又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区法院驳回,维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后李某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1995
    2023-04-21
    487人看过
  • 特殊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特殊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于其是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所以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二)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由于其特殊情况,也采取与厂长、经理同样的方式,与上级主管部门订立劳动合同。(三)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这是一种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相交叉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停薪留
    2023-05-01
    393人看过
  • 特岗教师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是签合同,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三年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编制。特岗教师的工资是国家发吗特岗教师的工资是服务所在地的政府和中央财政一起拨发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三年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编制。
    2023-07-05
    88人看过
  • 特殊岗位对特殊工时制度应用
    很多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用工困惑,比如对一些报修人员的加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司机的工作时间如何考核等,因为报修人员属于随时待命的工作岗位,没事时就休息,有事时就不论是周末或正常休息时间均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对这些特殊岗位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就会有很多问题,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就会让企业很头疼。其实对这些特殊工作岗位法律是有相适应的特殊工时制度予以规范的。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一)缩短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2023-04-22
    3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岗位注意什么?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一、劳动合同可以签半年吗?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签半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是通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对合同的时间期限协商一致后,根据双方的意愿制定的一份协议。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公司自己的决定
    2023-06-19
    195人看过
  • 如何填写劳动合同岗位
    如何填写劳动合同中的岗位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工种、岗位以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性,经甲方(指签约班组、工段、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和乙方验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后期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指车间、分公司或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位置:合同期限为1919年6月19日至19年6月底。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人和认证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评估师(签字)岗位职责和任务:岗位职责和任务:考核奖励内容和合同终止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该协议
    2023-05-03
    141人看过
  • 特岗教师特殊期间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特岗教师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查看当地教育局或者相关公告上面的相关要求;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教育局。特岗教师政策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一、特岗教师辞职后档案能保留多长时间?特岗教师服务期是三年,档案服务期满后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如果中途辞职,可以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出档案。特设岗位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服务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相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
    2023-03-17
    396人看过
  •  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岗位?
    试用期员工不会签正式的聘用合同,而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定比例,具体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而有所差异。试用期的员工不会签正式的聘用合同,而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必须上社保吗?真相:是的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由于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不能与合同期隔离。所以试用期也要投保。此外,单位向员工投保是一项法律
    2023-10-29
    403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怎么填
    律师解答:按照协商的填写。按照协商的填写即可。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时已经确认完整,在签订合同时按照协商的填写即可。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
    2024-05-14
    224人看过
  • 如何为特殊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特殊岗位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1。企业富余人员退休后如何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023-05-31
    1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能否变更员工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员工续签也可以不与员工续签(现在《劳动合同法》已经施行,若存在员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则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向员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员工是否续签由员工自行决定。员工可能是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员工对企业所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来看,企业应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
    2023-04-27
    179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能工资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写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一、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劳动合同不仅要列明职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详细列明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义的语句,应尽量用明确无歧义的语言表述得清楚无误。另外,劳动合同还应列明企业的劳动纪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2、劳动合
    2023-06-27
    325人看过
  • 员工调岗劳动合同要重签吗
    合理,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合同或补充条款。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这种情况无需更改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关于劳动岗位调整的法律法规劳动法关于调岗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公司调岗需要本人同意吗调动岗位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否则就是单方面违约行为。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
    2023-03-1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订立某些身份特殊人员的劳动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特殊人员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只要双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应当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用劳动者,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所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就是用人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年满16岁,女不满50岁,男不满60岁
    • 特殊工种与劳动合同签订是否在一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0
      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你签订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啊,只是你们在劳动岗位上约定了特殊工种而异,别的没啥特别的。但是要填写清楚是什么工种,免得到时候退休没有明确的写明,工种影响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
    • 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劳动合同一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签订特殊工种的劳动合同你签订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啊,只是你们在劳动岗位上约定了特殊工种而异,别的没啥特别的。但是要填写清楚是什么工种,免得到时候退休没有明确的写明,工种影响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
    • 如何签订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