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部门有没有劳动法上的缔约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52:27 234 人看过

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企业条件;劳动者年龄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可见,只有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组织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公司的部门没有劳动法上的缔约资格,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类似的用工协议。王小姐提供工资清单后,结合用工协议,向公司主张劳动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权利,应当得到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上海6人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讨债资格证
    躲躲闪闪的讨债人终于可见天日了。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在学习了商账追收、追账催收谈判技巧及非法律诉讼的操作方法等课程之后,上海6名商账追收师———俗称讨债人,已获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据悉,这6名首获上岗证书的讨债人目前分别在理财公司、企业咨询公司、律师界就职。获证后,他们都有可能专门从事讨债工作。昨天,记者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得到证实,该中心已经授权北京一家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商账追收师的岗位培训,培训后发放该中心认可的岗位证书。北京这家技术培训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自从获得授权之后,他们已经开办了两期培训班,对100多人进行了培训,培训项目主要包括商账追收相关法律规范及从业操守、专业商账追收组织和机构、企业信用风险特征分析与防范、非法律诉讼的操作方法、欠款人心理特征诊断及解决方案、外勤追账催收谈判处理技巧等6个方面的课程。每期的培训时间为4天。据业内人士
    2023-04-23
    137人看过
  • 劳动部门对拖欠工资公司的处罚
    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无故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数额较大的量罪定刑。一、童工拖欠工资怎么处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赔偿怎么算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的单位无故
    2023-03-28
    480人看过
  • 劳动部门对拖欠工资公司的处罚
    一、劳动部门对拖欠工资公司的处罚公司拖欠工资,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非法雇佣外籍劳工的处罚非法雇佣外籍劳工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怎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一)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
    2023-04-15
    467人看过
  • 上个公司没离职可以签新部门的劳动合同吗
    1.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不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而且无法办理社保,甚至导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但员工在主
    2023-03-15
    159人看过
  • 上个公司没离职可以签新部门的劳动合同吗?
    1、上个公司没离职一般不可以签新部门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不可以同时是自然人,也不可
    2023-02-20
    348人看过
  • 工伤后公司没有申报劳动部门怎么办
    一、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2023-02-19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公司有无从部门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1、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
    • 上班迟到劳动部门有没有权利扣工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照绩效考核办法,对违反考核内容的,可以酌情扣减绩效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
    • 劳动合同有没有缔约过失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合同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但是公司没有接受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1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条件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必要条款,或者用
    • 公司要求转部门, 但是没有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
      你还是要去上班。如果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就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你本人2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用工满1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直到签约为止。公司要给你转部门的话,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你不能胜任工作外,属于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