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起止时间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9:31:19 144 人看过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

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须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它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和航空客运合同等多种。旅客运输合同多采取标准合同形式;其中客票和有关行李单据是客运合同的简化形式,承运人在营运场所公示确定的其他标准条款也应视为客运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的特征有:

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二、运输合同的责任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1、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偿付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专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短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时,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铁路旅客伤亡保险责任和运输责任如何划分?
    1、铁路运输企业在依照规定给付赔偿金后,不影响旅客按照国家有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规定获取保险金。这就是说,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伤亡,属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铁路运输企业支付保险金后,还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旅客伤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范围的除外。2、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内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或者自带行李损失,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代理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支持。铁路运输企业赔偿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的责任如何承担1、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因为承运人过错致使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2023-08-12
    98人看过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中遇到的问题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如何确定保险公司在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诉讼地位。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有过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保险理赔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的判例。而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要像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一样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据笔者了解,各个基层院对该问题的处理方法也不尽一致。有的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列为被诉主体,因客运合同与保险合同系两个法律关系,应分别诉讼,原告可以向承运人及车辆挂靠单位运输公司主张权利,承运人及运输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承运人及运输公司可以在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有的认为,虽然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客运合同关系,但不能改变其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均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而不是普通的人身损害致受伤的事实,既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列保险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也应可以
    2023-06-09
    126人看过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物流运输合同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手段。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是解决纠纷最终的途径。运输合同纠纷可以按照我国的诉讼程序,由一方或双方向
    2023-02-13
    261人看过
  • 产品运输合同(铁路)
    某制造企业产品铁路运输合同某制造企业产品铁路运输合同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31更新时间:2006-11-289:55:35产品运输合同(铁路)甲方:×××家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甲方的家电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
    2023-04-23
    473人看过
  • 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
    一、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以旅客或托运人是否需要支付道路运输客票费或运费为标准,道路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有偿道路运输合同和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而旅客运输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所有明确道路运输合同是否有偿,在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应避免将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误认为不属于运输合同,而减轻或免除由于承运人的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二、无偿运输需要注意什么无偿道路运输过程中,需要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法律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并且对于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应对的方式,以免发生事故的时候,就承担责任方面发生纠纷,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受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详细的拟定细节。三、旅客运输合同是什么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须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它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和航空客运合同等多种。旅客运输合同多采取标准合同形式;其中客票和有关行李单据是客运合同的
    2023-05-06
    312人看过
  •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索赔程序和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中索赔人索赔的程序和期限如下:1?索赔人提出索赔要求。对受害旅客的赔偿一般应于治疗结束或者死者尸体处理完毕后进行。由受害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提出《旅客伤害事故赔偿要求书》,并出具治疗医院的结账清单和其他证明,作为受理根据有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中索赔人索赔的程序和期限如下:1?索赔人提出索赔要求。对受害旅客的赔偿一般应于治疗结束或者死者尸体处理完毕后进行。由受害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提出《旅客伤害事故赔偿要求书》,并出具治疗医院的结账清单和其他证明,作为受理赔偿的部门办理赔偿、确定赔偿金数额的依据。对旅客携带行李的赔偿,由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可确认的依据,办理的程序和人身伤亡程序同时进行。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代理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2?铁路运输企业受理赔偿要求。铁路运输的事故处理站是受理赔偿的机
    2023-06-08
    324人看过
  • 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不愿意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业户、专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均可以与铁路部门签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
    2023-05-06
    200人看过
  •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间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国家铁路(以下简称国铁)和地方铁路(以下简称地铁)相互间运输货物的衔接,方便托运单位,加速货物周转,活跃地方经济,提高运输效率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则。第2条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除本规则规定者外,均按国铁发布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的协议办理。第二章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形式第3条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形式有三种:1.直通运输—国铁和地铁间一票直通的运输。2.换票运输—国铁和地铁双方分别使用各自填制的货票,在交接站办理交接的接续运输。3.换装运输—国铁和地铁在交接站办理货物换装作业的接续运输。第4条凡具备直通运输条件的地铁线路与国铁间报请并经国铁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开办直通运输。尚不具备直通条件的地铁线路,可与国铁办理换票运输。窄轨地铁可与国铁换装运输。第三章货物运输计划第5条凡由国铁和地铁衔接运输的货物运输计划(含年、季月度计划,以下同),应纳入国铁铁路运输计划。各地方铁路局分别
    2023-06-08
    220人看过
  • 旅客运输合同的票据证明
    客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证明,旅客持有的客票一般也就意味着其与承运人之间有运输关系的存在,旅客凭客票就可以要求承运人履行运输的义务,但是由于客票具有流通性和一次性的特点,如铁路运输中的火车票,所以旅客也必须履行持有效的客票进行乘运的义务。但是在旅客运输中常常出现旅客无票进行乘运、越级乘运、超程乘运或者持已经失效的客票进行乘运的现象。所谓越级乘运就是指旅客自行乘坐超过客票指定的等级席位,如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买的是四等舱的客票,但他在船上自行占了三等舱的席位。所谓超程乘运就是旅客自行乘运的到达地超过了客票指定的目的地,例如在铁路运输中,旅客购买的客票上的目的地是长沙,而该旅客却持该客票坐到了广州。对于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四条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
    2023-04-26
    385人看过
  • 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第1条为贯彻执行《铁路法》,加强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杂费(以下简称客运杂费)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铁路在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全过程中,向旅客及行李包裹托运人、收货人提供辅助作业付出劳务,以及运输契约外占用铁路设备用具等所发生的费用或旅客、托运人、收货人违章所加收的款额,均属客运杂费。客运杂费属铁路旅客运输收入的组成部分。第3条客运杂费应依据成本、被作业物品价值、地区价格差异及运输条件的制约等因素,本着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并兼顾地区差别,因地制宜,合理收费。第4条客运杂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核收条件按照《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规程》规定及部发有关文件办理。如有新产生并有确立必要的杂费项目,由铁路局拟定标准报铁道部核定。第5条客运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铁道部根据国家政策、法令统一规定,归口管理。其他部门或单位均不得制定客运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6条客运杂费的实行或修订,由
    2023-06-08
    75人看过
  • 旅客运输司机聘用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一、乙方因承包甲方______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_____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七、违约
    2023-06-05
    401人看过
  •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说明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一、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其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和旅客,其中旅客既是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又是运送对象;2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包括国际和沿海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二、客票的特征与意义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承运人通常要向旅客发行客票。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是旅客乘船和提取行李时凭证,也是旅客向承运人索赔的重要依据。客票可以是记名的,也可以是不记名的。如果是不记名的客票,在船舶开航之前可以转让,因此还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但在船舶开航之后,不记名的客票就不能再转让,叉变成单纯的证据文件了。三、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
    2023-06-06
    270人看过
  • 从一起铁路运输过程中旅客食物中毒事件对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认定的再思考
    2003年1月10日,在阜新至上海的1230/1227次旅客列车上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餐车服务人员将该车餐车中来源不明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实际为亚硝酸盐,一种食品添加剂,但食用过量能致人中毒)当作白糖冲入奶粉中,卖给旅客食用,致使1人死亡7人中毒。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行动,虽经全力侦查,但亚硝酸盐的来源及去向至今仍是迷团,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较重要证据无法搜集齐全。对这起后果严重的事件如何处理,人们的意见各有不同。笔者认为从刑法第13条所规定的犯罪定义的角度来分析,这起事件中的有关人员已经涉嫌犯罪,在目前的证据情况下,应以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笔者在查阅许多参考书目之后,发现司法界,尤其是从事铁路司法工作的人员对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似乎有失偏颇,故引发了对此罪名的再思考。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修订后的刑法第132条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刑法及其四个修正案中,仅有这一个罪名是专门针对铁路
    2023-04-22
    436人看过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以及什么样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无效
    一、客运合同旅客的义务客运合同旅客的义务有: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二、什么样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无效?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条款无效:1.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2.降低法律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限额;3.对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作出相反的约定。三、客运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客运合同含义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
    2023-06-21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乘客有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退票。 在铁路售票窗口购票的,请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退票: (1)乘车人本人办理的,请提供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请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 (2)代乘车人办理的,请提供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没有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
    • 铁路旅客运输中旅客受到损失,旅客应如何提出索赔要求?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对受害旅客的赔偿一般应于治疗结束或者死者尸体处理完毕后进行。由受害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提出《旅客伤害事故赔偿要求书》,并出具治疗医院的结账清单和其他证明,作为受理赔偿的部门办理赔偿、确定赔偿金数额的依据。对旅客携带行李的赔偿,由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可确认的依据,办理的程序和人身伤亡程序同时进行。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代理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
    •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第98条规定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旅客上下船应与行李、货物(车辆)装卸作业隔开,不得交叉作业。
    • 铁路旅客运输中旅客受到损失,怎么向铁路部门索赔?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铁路旅客运输中旅客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向铁路运输部门索赔应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索赔人提出索赔要求。(2)铁路运输企业受理赔偿要求。(3)支付赔偿金。
    • 铁路旅客伤亡的保险责任和运输责任如何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0
      1、铁路运输企业在依照规定给付赔偿金后,不影响旅客按照国家有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规定获取保险金。这就是说,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伤亡,属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铁路运输企业支付保险金后,还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旅客伤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范围的除外。 2、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内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或者自带行李损失,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代理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