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国家永久居住权什么意思
国家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永久居住权也就是绿卡。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
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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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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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几年才有居住权,有哪些相关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律师解答 并不存在居住几年就有居住权的说法,当事人在房屋内居住多年不一定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通过签订合同获得; 2、按照法律规定获得; 3、通过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获得; 4、因时效经过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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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4律师解答 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1、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而租赁权一般需要支付租金; 2、居住权不得转让,租赁权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可以转让; 3、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居住权登记,租赁权不需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