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改组中资产重估的税务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51:43 486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对其作为投资的资产的价值进行重估。对其资产重估变值可做如下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原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的,其资产转为认股投资的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变动部分应计入原外商投资企业损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原外商投资企业已按上款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可以对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按重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入账,并据以计提折旧或摊销;原外商投资企业未按上款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对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计入企业损益,也不得据此对企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凡企业对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已作账面调整,并按账面调整数计提折旧或摊销,或以其他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企业应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按下列方法调整:按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资产重估价值变动,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多计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部分,在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当期成本、费用栏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综合调整。企业资产重估增值变动部分可以不分资产项目,平均按10年分期从年度纳税申报的当期成本、费用项目中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以上两种方法,由企业选择一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采用。企业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股份转让:企业进行股权重组税务处理
    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网友咨询: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律师解答: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企业股权重组后,有关税务事项按规定处理。股票发行溢价是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清算所得。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凡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
    2023-06-05
    8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职工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对职工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按下列原则处理:企业开业前发生的职工培训费,应列为开办费,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销。企业开业后发生的职工培训费原则上应作为当期费用列支,但个别数额较大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期摊销。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无论在开业前还是开业后发生的,都应当按照税法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7
    292人看过
  •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的设立方法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和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哪些要求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二、什么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组
    2023-02-09
    338人看过
  • 如何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破产重组业务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3、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停牌。一、破产程序的种类有几种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破产公告的种类: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
    2023-04-01
    193人看过
  • 企业改制重组税务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
    2023-05-22
    19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外币业务的财务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994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按照业务发生时或当期期初市场汇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企业有关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年初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月1日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所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应单独反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为净损失可在自1994年度起的5年期内平均摊销,剩余经营期限不足5年的,在剩余经营期限内平均摊销。净损失数额较少,对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影响不大,需在1994年度当年一次摊销的,或者数额巨大,确需在5年以上期间摊销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如为净收益,可按照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逐年弥补年度亏损,余额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企业已收到的
    2023-05-05
    278人看过
  • 中国企业如何处理外资股投资纠纷?
    近年来,我国开展对外股权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由于不熟悉相关程序,企业经常遇到股权投资纠纷。而由于缺乏相关经验,中国企业损失惨重。那么,中国企业如何处理外资股的投资纠纷呢?现在让我们通过卢霸主编的这篇文章来简单的把握一下,首先,我们应该充分理解合同仲裁协议的部分。一般来说,国际合同会明确列出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来解决争议。如果是仲裁,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地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这将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产生很大的影响;仲裁的限制也很重要。如果我们错过了仲裁期限,我们将无法保护我们的权利第二,公司的争议处理团队应至少包括三类人员,而对公司业务非常清楚的人,应全程跟踪最初的谈判和协商,避免过早、迅速地将争议合法化;可靠的法律顾问能够收集证据,帮助公司领导层消化和理解外部律师的建议,在千头万绪中理清思路,掌握主动权,起到中间桥梁的作用;一个有经验的外部律师可以面对日益复杂的
    2023-05-07
    398人看过
  • 退还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缴税款的税务处理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关于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15号《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退还给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缴税款,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收到的退税税款,不论属于哪一年度的多缴税款,均应计入收到退税当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6-07
    156人看过
  • 企业资产重组的流转税如何处理
    (一)资产重组的内涵所谓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基于此分析,资产重组从法律形式上看有四种: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其中合并和分立的具体内涵分析如下:1、合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对此类企业以下简称“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例如:A公司系股东X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
    2023-11-27
    76人看过
  • 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一、注销清算要视资产对象缴纳增值税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3.销售应抵扣
    2023-03-22
    304人看过
  • 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的难点问题
    通常情况下,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的存在以下的难点问题:(一)企业的产权关系难理顺,尤其是涉及到国有资产,还要对企业的产权性质进行界定。另外部分企业存在交叉持股、循环持股等情况,如母公司的孙子公司还是母公司的股东等现状,遇到类似情况,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会非常的困难。(二)资产重组管理难,尤其是涉及到人员的重新调整问题,资产效益好的企业大家争着去管,效益不好的企业大家都不愿去管。另外股东之间为争企业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又往往互相扯皮,使企业管理团队难以形成核心力量。(三)剥离后的资产处理难,尤其是涉及到主辅分离的情况,将辅业资产交出去处理会非常难。另外让剥离出去的资产实现自负盈亏更难。(四)如何实现资产优化,让改制和重组后的企业能够实现盈利或达到盈利的最佳点真正实施起来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企业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或分析往往是依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纸面材料作出的,而这些被依据的财务报表
    2023-06-09
    34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企业资产重组中对土地资产的处置
    我国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中涉及的土地资产主要是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进入股份公司的基本原则是,变原土地无偿、无限使用制度为有偿、有期使用制度。根据这一原则,我们认为,在企业资产重组工作中对土地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由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折合为出让金作为资本金投入上市的股份公司,土地资产股份为国家股,由国爱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2、由改组前的原企业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由该企业向上市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折合为出让金投资入股,股份作为国有法人股,由改组后保留下来的企业持有并行使权利,或者由上市公司向原企业租用土地使用权。3、由上市公司直接向国家租用土地使用权,定期向国家交纳租金,股份公司使用的土地不作为股本金进入股份公司。4、由上市公司在改建后直接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为上市公司的无形
    2023-06-28
    19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的处置与评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国有企业都进行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中土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部分,涉及国有企业中土地资产的评估也是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业务。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评估工作,政策性强,业务复杂,涉及评估金额巨大,特别是国土资发2001第44号通知颁布后,土地评估报告由土地估价结果确认改为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加大了中介机构的风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评估中,如何化解中介风险,提高评估报告质量,是每个评估机构首先考虑的问题。在国企业土地改制评估中,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首先应该认真研究和分析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土地的有关法规,搞清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方式的本质,正确恰当地选择价格类型,科学合理的选择评估方法,从而得出准确的估价结果。下面从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处置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并针对不同的处置方式应选择的价格类型和评估方法进行讨论。(一)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处置的方式的分析
    2023-06-19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国有资产改制重组时如何处理在编企业改制的企业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0
      国有资产改制重组的问题,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其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含资本公积,下同),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
    • 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5
      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程序: 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省外经贸厅初审同意后转报对商务部审批。 经商务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并缴足其认购的股本金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为增加资本,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参照募集方式设立外商投资
    • 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协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
    • 股份制改造算资产重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资产重组(Reorganization)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 以参与改制重组方式取得被改制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权,该股权其他股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如果被改制公司单笔公开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当然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但在公司改制、重组过程中,股权转让往往与债务承担是联系在一起的,享有股权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这时受让方的股权购买与公司法上的股权转让情况就不同了。因而,倾向于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一般不宜主张优先购买权。 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1、改制、重组企业、公司时,受让股权的,要分清是债务型受让,还是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