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03:34 489 人看过

离婚时可以主张公房承租权的是:(一)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二)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异调换房屋的;(三)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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