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单
接单:货物到港后,货物交接所依据合同、发票、运(提)单,填制《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填制好的《货物清单》及合同、发票、运(提)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批注。
3.验查
查验:交接所报关员将已审核的《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交查验关员,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放行出卡口。
4.计量
计量:交接所报关员将《货物清单》交计量处检斤,关员登记,并在清单上加盖检斤章,车辆回皮时,关员审核是否加盖仓库印章并批注《签证簿。
5.入库
入库:货物计量后由交接所人员押运至海关指定仓库。
6.接单
接单:货物交接所收榷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及有关单证并在《出口货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印章、录入微机。
7.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签证簿》上批注。
8.查验
查验:查验关员凭《出口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俄方车辆凭《进口货物清单》第三联)查验货物。
9.放行
放行: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进入卡口,结关放行。
10.稽查
稽查:报关企业注册(略)
11.预录入
预录入:打印报关单、合同、运单、发票、载货清单、应证商品所需的各种单证、进口征免税证明。
12.统计
统计:重点审核海关统计所需的各项统计指标: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即商品分类)、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
13.审单
审单:重点审核报关单所附各种单证(合同、运单、载货清单、发票及依据应证条件所要求的各种单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审价
审价:重点审核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审定出口商品的价格,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15.征税
征税:重点审核进出口货物的征免税性质和所适用的税率,出具税(费)缴款书,核销已入库的缴款书,出具联系单。
16.放行
放行:进口凭完税的缴款书和联系单,开具放行单;出口凭已审核的报关单办结放行手续,并加盖放行章。
-
投诉举报操作指南
391人看过
-
报销机票的相关规定与操作指南
120人看过
-
新农保报销相关政策和操作指南
152人看过
-
合并户口本的操作指南
35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过户操作指南
162人看过
-
2022年税务申报操作指南
370人看过
海关统计一般是指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统计数据。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由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总理海关数据的搜集、审核、报送和更正,搜集由各口岸通过EDI向直属海关提交,再由直属海关向海关总署发送。 审核各口岸基层海关... 更多>
-
常州违章缴费操作指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首先确定是否有违章行为:有现场违章行为的交警会直接开处罚决定书。车主可以凭处罚决定书在省内任意一家农行、江苏银行、邮政银行网点缴纳罚款;电子监控(非现场)违章的,常州违章处理点有25个,去缴费时要带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办理。缴费还可以通过下载app交警12123,网上平台注册后查询核对完即可缴费。
-
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一、以现有企业管理层为龙头组建“改制领导小组”,改制领导小组在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组织和监督下,负责草拟改制方案、组织召开改制动员大会等工作。二、制定改制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获取批准,然后由主管部门报各级国资委取得预批,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从企业概况、组织结构、资产状况、经营业绩、职工人数和结构等方面作简明的介绍; 2、改制的总体思路和计划,首先是从改
-
单位操作指引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第一章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第一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作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之前无故离职,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及赔偿损失的;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 (4)有法
-
不动产登记怎么操作指南是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这是我收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怎么操作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操作规程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12海关企业登记注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发布,自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 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述: 1、申请人向注册地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2、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