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限制员工跳槽到哪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32:21 355 人看过

问:陈先生是一位软件工程师,前不久应聘到一家网站公司工作。该公司在面试双方都满意后,要求陈先生签一份保密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竞业禁止条款。禁止条款规定:签订保密协议的员工,在与本公司结束雇佣关系后,不得加入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也不能加入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工作。陈先生一时很不明白,企业怎么会有权限制自己跳槽到哪里吗?这种协议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吗?

答:可以十分肯定地说,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绝对是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对于公司来说,已经越来越重要了。根据《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下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与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约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被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在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在形式上,竞业协议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签订。内容方面应包括以下几点:

(1)确定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

(2)规定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为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三年;

(3)在竞业禁止期间,公司应当向被竞业禁止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并在协议中明确竞业禁止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4)各方违约的责任。因此,陈先生应该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但是,上述所说的这份协议条款还有很多问题。

因为,只有符合法定要求的竞业禁止协议,才能真正对员工起到约束作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陈先生所在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不仅形式上较为单簿,且内容也过于简单,既无确定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亦无规定员工自己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对竞业禁止的期限规定也不明确;更重要的是忽略了补偿费的规定。缺少这条,便使该协议对签约员工而言,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因此,陈先生完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将协议内容完善,特别是补偿费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跳槽单位有义务赔偿吗
    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有哪些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二是关于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是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二、擅自离职会有哪些法律后果擅自离职会有以下法律后果:1、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动离职处理。2、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
    2023-04-04
    411人看过
  • 员工在约定服务期内跳槽找工作有限制
    单位出钱,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深造,双方又约定了服务期,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跳槽,如果打起官司来,肯定是输家。昨日,劳动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官员表示,约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不一致,要以约定服务期为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官员说,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国家就明确规定员工接受了单位提供的专项资金,用作培训、深造,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必须完成服务期。若员工签订的合同是3年,约定服务期是5年,员工则必须依照约定服务期工作,劳动合同期限则可采用续签形式解决。劳动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官员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官员表示,员工如果与单位约定服务期是5年,在培训、深造完成后,拒不履行服务期,不仅要全额返还专项培训资金,还要向单位支付违约赔偿金。不过,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上限不能超过专项培训资金。这位官员还说,如果约定了服务期的员工,还了解单位商业机密,并签订有保密协议,员工在跳
    2023-06-09
    275人看过
  • 跳槽“竞业限制”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5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24条则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
    2023-05-01
    215人看过
  • 解除合同不付补偿无权限制员工跳槽同业
    公司和员工签竞业限制合同,但员工离职后公司却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于是员工又在同行业找了新东家。日前,普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企业没有按约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无权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签订合同2003年2月,张小姐进入本市一家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公司,担任销售助理及前台接待工作。张小姐陆续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合同。其中竞业限制合同约定,张小姐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与原告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企业就职或者从事与原告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生产。如果张小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支付公司违约金10万元。同时,该合同还约定,从张小姐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但具体是按年、季度、月计算还是一次性付清,合同内并没有写明。跳槽生事2005年6月,张小姐提出辞职,公司也开出了退工单。但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公司却未支付被告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费。2005年9月,公司发现张小姐在一家同
    2023-04-22
    112人看过
  • 跳槽员工未依法跳被判赔偿公司百万
    不满待遇低,技术骨干想要跳槽,可5年期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怎么办?偶然间朋友给出了主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不论单位是否同意,劳动合同一个月后都能解除。小王如法炮制,但却招来了单位的百万索赔。小王三年前大学毕业后进入本市某外资企业工作,当时签订的是五年期劳动合同。经过该公司老技术员工的“帮带”及送国外培训,小王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之后,公司决定用一批世界领先的技术设备更换旧设备,计划半年内完成,由小王任该项目的负责人。但小王早已对公司给他的工资待遇不满,在该项目进行一个月后,向公司提出加薪一倍的要求,但公司方认为小王能有今天,与公司的重点培养分不开,加薪可以,但只能提高25%,小王对此非常不满。很快,小王就被另一家企业看中,决定录用小王并给予小王满意的待遇。跳槽虽然没问题了,可小王与公司的五年期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就在小王一筹莫展时,小王的一位朋友告诉他:“你签订的是五年期劳动合同,并不是五年‘
    2023-06-09
    140人看过
  • 员工跳槽“三步走”
    第一、先向原单位递交辞呈。完成必要的交接任务。这期间要按程序履行辞职手续,更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比如就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与原公司友好协商,依照劳动合同合理清算。第二、要理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就员工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此外,员工离职也负有保守原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否则将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这些是员工跳槽中需要避免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第三、就是要与新公司事先就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内容进行必要的约定和证据保存,特别是对新公司的口头承诺,尽可能地确定在纸面上或者保留相关录音等证据,谨防跳槽后新单位出尔反尔。
    2023-06-14
    281人看过
  • 跳槽至对手公司员工被判违约
    因为跳槽到同行业其他公司,杨女士被原单位告上法庭,日前,一中院以杨女士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为由,终审判决其返还原单位补偿费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1334.25元。杨女士原是思特奇公司高级产品经理,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2000年11月13日,公司与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该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股或受雇于从事电信运营业务支撑系统及增值业务应用系统(技术、产品、服务的名称)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及与其密切关联的企业。《协议》中规定,如果杨女士离职后遵守该协议并提交实际、有效从业证明,公司向杨女士支付离职前一年实际获得工资总额二分之一的补偿费。如果杨女士违反该协议,应返还公司己支付的补偿款并支付违约金。据法院介绍,2004年8月5日,杨女士从思特奇公司离职。同年9月1日,某科技公司向思特奇公司邮寄了一份杨女士在该公司工作的就业证明。按协议思特奇公司向杨女士支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员工跳槽别忘依法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近些年,因为员工跳槽带走技术、带走图纸、客户名单等引发了不少纠纷,也造成原公司的利益遭到损失。《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规定,更多地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一起来看看。竞业限制又称为竞业禁止、同业禁止等,是指禁止本公司能够知晓或者获取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在职或者离职后到另一个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的公司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违反了竞业限制的员工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之一黎建飞:而且要注意,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在劳动法上叫它竞业禁止,其实在商业秘密里还说到商业秘密罪,在公司之间还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就这样的行为,有几种法律在调整它,所以不要存在这
    2023-06-09
    227人看过
  • 员工跳槽拉走客户被公司索赔
    员工核心提示:深圳一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李某在跳槽之后带走了该公司的不少客源,被“老东家”视作违反了“游戏规则”,索要经济赔偿。昨日,双方坐上了仲裁庭,都认为是对方存在过错。业内人士认为,年底是跳槽的高峰期,员工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为“老东家”保守商业秘密,再次成为受人关注的热门话题。正文:合同曾约定保密事项2000年6月7日,李某与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李某必须保守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李某也书面承诺:在其受雇佣期间得到的相关情报,诸如顾客资料、支付体系、合约事项等,全部作为保密事项。如有违反,李某将被受到革职处分,同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于李某工作出色,公司对其颇为满意,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直延续至2005年6月到期,李某也由普通的业务员做到了中层管理职位,后来又当上了业务部门的经理。然而就在不久前,这家公司发现,李某在工作之余又同别的咨
    2023-06-09
    209人看过
  • 未遵守竞业限制跳槽关联公司,员工按约赔偿违约金
    一、何为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公司超过一个月未发补偿金为何不属豁免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每月5日为上月工资支付日,而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应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故被告于2012年12月5日支付2012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常理,且被告公司未发放成功原因系原告自行注销银行卡。综上,原告主张被告已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缺乏事实依据。法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
    2023-04-15
    272人看过
  • 跳槽遭遇“竞业限制”,怎样维权
    如果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肯定是有效的。劳动者离职后要么就等两年再到同行业就业,要么就与新单位约定,如果产生竞业限制违约金,由新单位承担。一、竞业协议有约束力吗协议本身不符合法律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就有效力。竞业禁止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业务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二、竞业禁止协议适用的员工范围如下: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
    2023-03-16
    309人看过
  • 员工违约跳槽为何还赢官司
    因未对离职员工进行补偿,原告企业制定的竞业禁止条款被判无效一条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了张宇在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到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可是,违约的张宇却被法院判决不必支付违约金。张宇(化名)是沈阳A公司的技术人员,由于技术过硬很受器重。2004年5月,公司与张宇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张宇在离开公司二年内不得到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从事工作。如果违反约定,就要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要向公司支付1万元违约金——原来,张宇对公司所在的行业和其技术工作都比较了解,一旦被竞争对手雇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损失。2005年5月劳动合同期满时,张宇并没有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而是离开A公司跳槽到更具发展前景的B公司。当年9月,A公司拿着以前和张宇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张宇按照合同的约定付给公司1万元违约金。省劳动仲裁委
    2023-06-09
    131人看过
  • 防患员工伤心跳槽
    除了这些跳槽者本身的原因外,做为企业,在重视这些现象的同时也要认真思考。其实,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员工应该是企业的第一顾客。企业正是为员工提供发展的舞台,也为员工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天地。企业正是依赖于员工的能力、智慧和资源才能建设好企业,连自己的员工都不能维护好,如何才能维护企业的市场,长远地开拓企业前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思考:领导需要水平,更多的水平来自公正与无私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建立高道德标准,这是一流企业的标准。企业领导绝不能命令员工干违法的事,不要总是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员工做些什么,也不要让员工做他们订为忌讳的事。领导者不把经营事业的目标放在永续经营上,而把目光放在短线的操作,这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对每一个人都会有喜好与厌恶,领导者也不会例外,但是个人的喜好往往对你的企业和事业发展于事无补,有时候会更产生糟糕的后果。保持一颗公正的心,也许你的员工会对你公正
    2023-06-05
    404人看过
  • 员工要跳槽怎么做?
    劳动法规定,工人不管与企业签订了多长的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跳槽,导致企业花费高昂成本培养出来的熟练工跳槽的情况十分普遍。对于一般员工来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辞职的金科玉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短短的一句话,其实包含了丰富的含义:(一)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交书面辞职信;(二)辞职信只是作通知作用,公司没有权利不同意;(三)员工要能够证明自己书面提交过辞职信。单位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有时候会觉得与其让你在公司继续待30天,还不如让你立刻离职,以免接触更多业务机密。对此,员工可以拒绝。因为单位不能擅自剥夺员工30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很多员工会依法提交辞职信,但是往往忽视了保留自己已提交的证据。当30天一到,员工要求离职时,公司否认收到过辞职信,这样员工就非常被动。留下证据一可以要求收到者签收,
    2023-04-25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跳槽员工有哪些赔偿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2
      1、有。 2、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跳槽员工是否违反竞业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4
      1、有。 2、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员工跳槽公司不应该赔偿员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员工没有提前通知公司就跳槽走人,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尽管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但是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不提前通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跳槽单位有权扣留员工档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0
      员工如果跳槽,单位是无权扣留其档案的。用人单位扣押员工档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在有哺乳假期间跳槽到新公司,跳槽后哺乳假还能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期的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