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2:50:20 63 人看过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如下:

一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二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股权转让不交款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出让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时,转让人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因此如果对方不愿意付款可以不转让股权。

三、瑕疵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1)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是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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