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2:50:20 63 人看过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如下:

一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二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股权转让不交款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出让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时,转让人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因此如果对方不愿意付款可以不转让股权。

三、瑕疵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1)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是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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