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8:22:32 170 人看过

随着税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将逐渐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核稽查,从而建立起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在实施纳税稽查过程中,查补税款的入库,是纳税稽查的关健环节,而这又往往要涉及对查补税款的调账处理。如何及时、正确地做好税务检查后的调账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而且直接影响到税务检查职能的发挥。本文拟结合实例,对此作具体介绍。

一、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

《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调增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调减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账面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规定,对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全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按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即结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余额在贷方)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余额在借方),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由于企业月末已将应交未交或多交的税款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反映,因此,查账完成并结出“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余额时应进行如下调账处理:

1、若本账户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本账户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即调减检查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余额(留抵税额)。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本账户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即按本账户余额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同时,按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办法》所规定对查补税额的处理方法,通俗地讲,可以归结为如下两点:一是当“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出现借方余额时,作为企业留抵税项(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以结转本期或下一纳税期抵扣;二是当“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对该应补税款,如企业当期存在留抵税额(即“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存在借方余额),可以先行予以抵扣,抵扣之后仍有差额的,再结转“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挂账,待企业查补的税款追缴入库时再冲销;如企业当期不存在留抵税额,则作为未交税款处理,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待企业查补的税款入库时再冲销。

二、查补税款账务处理的实例介绍

例1:税务稽查小组1998年10月份在对A公司1998年6月份的财务账册进行检查之后,作出如下处理:

1、A公司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没有按视同销售申报纳税,应补交增值税85000元;

2、A公司职工食堂领用的原材料,没有将有关材料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扣减多抵扣的进项税额26000元;

3、A公司购进原材料支付的运费,取得合法抵扣凭证,但未计提进项税额抵扣,可予补提进项税额131000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长期投资85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0

②借:应付福利费26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6000

③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31000

贷:原材料131000

④结出“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余额,借方余额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长期投资85000

应付福利费26000

原材料13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000

例2:资料同例1,但将3项“可予补提进项税额”改为10000元,并假设A公司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无余额。则①、②、③会计分录同例1(见丁字账),但“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此时为贷方余额,体现为应补税金,应结转“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

④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1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1000

例3:资料同例2,并假设A公司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8000元。则①、②、③项会计分录同例2(参见丁字账),④项会计分录如下:

④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1000

例4:资料同例2,并假设A公司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0000元,则①、②、③项会计分录同例2(参见丁字账),④项会计分录如下:

④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1000

⑤同时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

或者作: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0000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0

例5:某单位挂在应付账款上一笔款项,货已发出,未开发票。经国税局查为货款,需补缴税款。

1、计提增值税

假设该业务发生在当年:

借:应付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假设业务发生在以前年度:

借:应付帐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预制厂“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预制厂“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某建筑工程公司附设内部独立核算的水泥预制构件厂(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0月对外销售水泥预制楼板1500块,本公司内部工程领用1000块,对外销售价每块100元(含税价),每块成本75元。对外销售预制构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用于本公司工程的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并应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计税依据。该公司已作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预制构件销售150000借:工程施工———XX工程75000贷:库存商品———预制构件75000。分析:外销部分应纳增值税=1500×100÷(1+6)×6=8490.57(元);内部工程使用部分应纳增值税=1000×100÷(1+6)×6=5660.38(元)。正确
    2023-06-07
    13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那么,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该如何处理呢?具体方法如下: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二是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三是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一、退税率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6%、15%、13%、9%、5%和3%等若干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国家鼓励出口的货物,退税率就高一
    2023-05-05
    153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检查后企业改怎样调整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
    2023-05-04
    297人看过
  • 缴纳增值税企业会遇到哪些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情况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
    2023-04-28
    455人看过
  • 营改增后怎样进行增值税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账务处理规定如下:(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采购等业务
    2023-12-23
    424人看过
  • 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应该怎么做账
    税务局检查我公司账务后,认定少缴增值税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决定书上写明少缴增值税1万多元,其中一部分是修车时没有确认收入、不开发票少计收入、少计销项税;另外一部分是非业务用车修理时,免费修车没有记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税。上述业务的账务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及城建税等是否也补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附件2《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规定,查补增值税账务调整,应设置“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整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即贷方余额)并予转出: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
    2023-05-03
    430人看过
  • 工业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方法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1.企业从国内采购货物:借:材料采购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等贷:实收资本3.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等贷:资本公积4.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委托加工材料等贷:银行存款等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6.企业进口货物: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8.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借: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9.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借: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1
    2023-06-07
    200人看过
  • 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财会[1995]15号文件规定: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2023-05-04
    465人看过
  • 购入增值税税控设备如何做税务处理
    甲公司为贸易公司,为A市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在外地B市成立一家乙分公司。2012年1月该分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购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金税卡、IC卡、读卡器设备2000元,购入打印机2170元、电脑4680元。另外分公司支付2012年度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费380元,乙分公司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分公司应如何做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
    2023-05-04
    94人看过
  • 增值税税务稽查程序
    (一)税务稽查目标(1)确认实现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申报是否准确完整。(2)确认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真实、合法。(3)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是否合法。(4)确认适用的税率是否准确无误。(5)确认应缴增值税额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是否及时。(6)确认其进项税留抵税额是否真实、合法。(二)税务稽查步骤与要点1.销售额的税务稽查程序(1)执行或导入收入项目的一般税务稽查程序,确认应税销售额是否完整准确申报。(2)执行或导入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职工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项目一般税务稽查程序,确认视同销售额是否完整准确申报。(3)汇总上述税务稽查步骤的结果,建立本项目的税务稽查结论。2.销项税额的税务稽查程序(1)结合销售额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稽查程序,审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数及入账时间是否与实现的销售额相适应。(2)根据销售额税务稽查的分类结论,审查适用税率是否准确,是
    2023-06-07
    38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增值税免税项目的“免税销售额”的税务
    案例境内某化工企业系香港一家科技公司(在我国境内无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投资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2月,香港母公司将一项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专利使用权,转让给该化工企业,收取技术转让费100万元。该化工企业财务人员咨询:如果香港母公司的技术转让收入,符合我国免征增值税条件且成功申请免征增值税,该如何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分析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技术转让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2013年8月1日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因此,“营改增”后,案例中的香港科技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会有所变化。“营改增”前,以全额收入1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100万元*10%);“营改增”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2023-01-22
    490人看过
  • 税务局查库存账如何处理
    一、税局翻旧账,能查几年?税务机关查账,通常设定在3年以内。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税务机关有权延长时限。所以,查账有3年、5年、无限期三种情况。如果公司因为计算错误或忘记申报(非主观故意),没交或者少交税。税务机关可以追征3年内的税款、滞纳金;如果金额较大(累计税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可以延长到5年。如果公司未能足额缴纳税款是税务机关造成的,那就只能追征3年内的税款,不收滞纳金。以上两种情况,无论是公司财务的失误,还是税务人员的失误,都不构成“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偷税。当然,如果税务机关查实了公司的偷税、抗税、骗税行为,就可以无限期追缴税款。划重点:面对税务稽查,一定要充分利用限期条款,用证据说话。二、税局为什么要查你?税局确定稽查对象,主要有四个方向:一是“抽查”:从企业数据库里随机抽取稽查对象,相当于摇号“中奖”。二是“举报”:举报人向税务机关举报,查实后获得奖励。三是“分析”:税务
    2023-03-07
    232人看过
  • 不同的账务处理将如何影响存货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务筹划
    对于大多数的生产企业来说,存货是企业生产制造及销售过程中最主要的基础物料,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要发生存货损失,笔者就存货非正常损失有关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进行一些讨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货物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的非正常损失。虽然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存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然而会计上对于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不同的账务处理却可以对增值税产生不同的影响。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不同的账务处理对于存货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影响。【案例】甲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使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6年甲公司购入一批生产用原材料,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后来该批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变质
    2023-12-03
    68人看过
  • 采购货物的增值税如何记账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2023-04-24
    22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小规模纳税人补缴增值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9
      小规模纳税人补交上季度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有2种情况: 1、补交上季度为上年度的增值税:计提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支付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补交上季度为本年度的增值税:计提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支付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
    • 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
    • 金税盘增值税认证怎么做账务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依法办事,按法定规范程序与标准准则处理具体账务
    • 增值税的税务确认多久到账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30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4、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5、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纳
    • 专利转让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