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是地役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01:18 160 人看过

法律规定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

一、地役权可以转让吗?

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二、土地产权有什么基本权能

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有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

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三、不动产用益物权主要包括

不动产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地役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醉驾拘役主刑是什么?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管制刑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拘役则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原则上,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根据其表现,还可以每个月回家一至两天。随着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附加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而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主要刑种之一,其打击犯罪的作用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金刑适用的具体幅度与具体原则,导致罚金刑的适用在
    2023-02-19
    199人看过
  • 什么是地役权,怎样设立地役权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得便利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为他人不动产的便利而共使用的不动产为供役地,即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设立合同:地役权通常由需役地权利人与供役地权利人之间以合同方式设定。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地役权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律师补充:地役权人的权利:(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地役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签订合同要书面形式的
    是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地役权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地役权生效主要在于地役权合同要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地役权为什么是物权的范畴?
    2023-04-03
    337人看过
  • 地役权法律关系
    相邻权是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相邻不动产一方所有权的限制,所以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是一种法定的法律关系。地役权是基于相邻不动产一方的意思自治而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所以当事人之间是约定的法律关系,地役权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地役权合同而设定。地役权的特点第一,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客体是土地,并以该土地属于他人所有或者使用为要素。由于地役权的内容在于以此土地供彼土地之役,因而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有两块土地的存在。其一是为其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之地,称需役地;其二是为该土地便利而供其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由于地役权不限于需役地所有人与供役地所有人的关系,供役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地上权人、典权人、采矿权人、承租人也应当受地役权的约束,自属当然之理。第二,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使用供役地的目的,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否则,如果供役地不能提供需役地的便利,就不必设定地役权。而其所供便利,
    2023-06-15
    119人看过
  • 地役权是法定的吗
    法定地役权是指虽然没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由于某种客观事实的出现而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法定地役权仅限于法律规定情形产生,只能用于实现公益。什么是地役权一、什么是地役权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
    2023-08-18
    179人看过
  •  地役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
    这段内容讲述了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关于地役权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所称他人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民 法 典 地 役 权 相 关 法 律 依 据民法典地役权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
    2023-09-12
    103人看过
  • 判了拘役三个月是触犯什么法律,拘役的规定是什么?
    一、判了拘役三个月是触犯什么法律需要触犯《刑法》,拘役适合情节比较轻的犯罪行为,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3。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上限六个月,下限一个月,被判决拘役的分子分子,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在执行拘役期间,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的,给予适当的报酬。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拘役就是主刑的一种。即将轻罪犯人短时期的监禁在一定的场所,剥夺他的自由的一种刑罚,拘役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构就
    2023-04-12
    117人看过
  • 中国法律规定的兵役登记是什么?
    1、我国法律规定的兵役登记是指有依法服兵役义务的男性公民应当依法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兵役登记与兵役登记的含义相同,但兵役登记是一个术语,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一个适龄男性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义务服兵役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履行兵役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可以处以拒绝或者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的罚款;征兵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征兵的;预备役人员拒绝或者逃避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应征入伍男性公民达到服役年龄的,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办理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单位代为登记。只有通过体检和政治考核,他们才能正式参军。因此,并非所有已登记服兵役的适龄青年都应参军
    2023-05-07
    315人看过
  • 民法规定地役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地役权也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民法典物权未登记能否对抗地役权民法典规定,物权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未登记的物权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
    2023-08-01
    160人看过
  •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抵押吗法律规定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一、地役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中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等。2、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地役权是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
    2023-03-07
    392人看过
  • 地役权法律效力是物权还是债权
    地役权是物权。地役权的性质:(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一、相邻权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1、二者产生的依据不同:相邻权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地役权因需役地权利人与供役地权利人双方协商设定,即法定产生与约定产生的区别,这是二者最明显最本质的区别。当然地役权亦可因继承或因时效取得。2、二者法律性质不同:相邻权的规定旨在界定所有权或其他使用权的行使范围,限制相邻义务人权利的滥用,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利,仍然是所有权或其他使用权的内容,并不构成新的、独立的物权;而(经过登记的)地役权则
    2023-06-28
    483人看过
  • 辛集办理地役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辛集办理地役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辛集办理地役权登记应注意的方面1、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2、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
    2023-05-25
    247人看过
  • 法律对于供役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地役权设立后,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1.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在地役权人利用供役地时,多多少少会给供役地权利人带来不便。对于供役地权利人来说,必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要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这些负担包括允许他人利用自己土地,对自己行使土地的权利进行的某种限制,放弃部分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利,有时甚至还必须容忍对供役地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损害。但对供役地权利人诸多的约束行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作了规定的。供役地权利人在负有容忍或者不作为义务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民事关系最主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权利义务平等,有义务必然有权利。供役地权利人之所以允许地役权人利用自己的土地,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租金。2.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为利用供役地,实现地役权的内容,在权利行使的必要范围内,有权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比如
    2023-06-15
    217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应注意的方面一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二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
    2023-02-21
    9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法律对地役权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1
      法律规定地役权是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其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用益物权是否包括地役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9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用益物权人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
    • 地役权合同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用益物权是否包括法律规定的地役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0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用益物权人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
    • 法律对于地役权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这是法定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