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如何支付工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14:19 274 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五条规定,特殊人员工资支付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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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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