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44:33 138 人看过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青苗补偿标准=年产值÷耕种季数,或者按照青苗补偿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或按占征用土地费用的百分率计算,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

一、高铁占地补偿标准与标准高铁占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方法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永久征地按照公布的区片价补偿,临时占地协商执行。青苗按照年产值1500——2500一亩补偿。菜地按照5000——13000一亩。鱼塘7000一亩。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2.原以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3.原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三)临时占地(不包括取土用地)临时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费参照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临时占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具体金额见附表1),自第二季起每年补2000元/亩。临时占地依法经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后,占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工程到期没有结束,可依法申请续期一次。占地期满,依据复垦方案由占用方负责复耕合格。

二、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高铁征地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

三、征地补偿程序规范内容,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以及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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