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当事人是否构成自首怎么进行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9:03:34 455 人看过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首先动机方面,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或者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首先通过电话、信件等等方式投案,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而且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一、投案自首的减刑标准

对于投案的减刑标准,对于具体的数字是没有确切的标准的,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方面。但对于投案自首的,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罪行的,是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而且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也是可以免除处罚的。建议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主动的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二、自首有什么法律后果

自首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犯罪后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的适用条件是: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说明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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