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转让效力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5:33:10 355 人看过

不动产的转让效力的规定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转让以物权登记为准。

一、买房是谁付钱

房屋属于不动产,判定房屋的归属,以房产登记为准。房屋的所有权要看房产证上的注明,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并不是说谁付的房款,这房屋就属于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需要。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

三、国有资产没有经过产权交易所交易的是否有效

国有资产没有经过产权交易所交易的是无效的,产权的转让在有关部门进行过产权登记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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