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起诉状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25:47 234 人看过

劳动关系起诉状是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

一、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与其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其他单位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留用期间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4)劳动者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状态呢?
    一、概念劳动关系的状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有效继续还是存在其他终止状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状态。二、种类(一)劳动关系的中止劳动合同关系中止状态,即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不负权利、义务,但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建议谨慎对待。(二)劳动关系的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关系的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023-04-17
    320人看过
  • 最新劳动关系保险上诉状范本
    劳动关系保险上诉状范本原告:xxx,女,身份证: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被告:xxxx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15年10月5日;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3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3年1月25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
    2023-04-29
    183人看过
  • 一审劳动关系应诉答辩状范文
    一、一审劳动关系应诉答辩状范文答辩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市xx路,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被答辩人:xx,男,汉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154548元没有依据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根据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仲裁委苏高法审委(2009)47号文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结算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但有证据证明在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
    2023-04-12
    401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包含哪些,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正确处理企业劳动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为主的解决原则。3、以法律为准则。4、劳动争议预防为主。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改善内部劳资关系:1、立法。2、发挥工会及党组织的作用。3、培训主管人员。4、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5、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二、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
    2023-04-29
    376人看过
  • 劳动诉讼的含义和原则
    劳动诉讼的含义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劳动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执行。劳动诉讼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遵循司法审判中的一般诉讼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回避原则;着重调解的原则等。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以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此外,根据劳动争
    2023-04-25
    258人看过
  • 能否起诉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
    2023-03-15
    30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状况怎样填写
    劳动关系状况怎么写可以参照下列格式:1、员工基本情况: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民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该分别写明。2、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3、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情况: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4、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元。你有登记表即可。一、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
    2023-03-03
    374人看过
  •  消除劳动关系不合法的状态
    这段文字强调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法恢复原工作、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时,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是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是非法的。同时,这段文字也提醒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不能因为一些表面的问题而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一、若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恢复原工作,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二、若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三、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上述三种情况出现时,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参 考 素 材 , 如 何 判 断 用 人
    2023-09-10
    428人看过
  •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答辩状
    一、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答辩状答辩人:XX有限公司被答辩人:XXX答辩人因XXX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XXX于2004年5月26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元。2010年6月22日,XXX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XXX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XXX的补偿要求,于是XXX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6天不回我公司上班(2010年6月23日到2010年6月28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2010年6月27日依据XXX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XXX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XXX集团职工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
    2023-06-05
    202人看过
  • 从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看,劳动关系解除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而劳动关系终止则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如下:1、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终止是否由当事人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前因某些情况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以来,劳动合同将失去效力;2、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
    2023-07-16
    26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涵义有哪些?
    第一应遵循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矩,这在劳动者法定的劳动义务之中,第二与劳动有关的相关部门与劳动者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第三,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此外在劳动合同中,最基本应该遵循几条规则第一,兼顾各方利益原则;第二,协商为主的解决原则;第三,以法律为准则;第四,劳动争议预防为主的原则。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和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3-06-30
    251人看过
  •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应该怎样解决
    一、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1,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再到法院提起诉讼。2,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2)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3)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事情发展经过。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4)证据及清单,针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提交相关的证据。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
    2023-04-29
    238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状的范本的要件有什么
    一、文书制作概述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法律文书。起诉,是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最重要的诉讼权利。民事起诉状,是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关键的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比正文字体大一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诉讼能力,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项内容。如有第三人,依前述情况写明。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各自委托人后写明
    2023-05-04
    47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起诉状有哪些法律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1
      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
    •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起诉状需要上传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30
      1、首先写明原告与被告信息。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4、结尾:具状人:_经销部。
    • 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起诉状如何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姓名和住址三部分内容。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应当明确具体,合理合法,切忌含糊、笼统,更不可无视法律和事实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 (2)事实和理由。这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着重写明原、被告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权益发生争议的基
    • 对公司提起诉讼的劳动关系确认起诉状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劳动关系确认起诉状应写明以下几点: (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事情发展经过。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4)证据及清单,针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提交相关的证据。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确认劳动关系起诉状就很简单了。
    • 扶养关系的含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3
      扶养关系,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按照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扶养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直系血统、兄弟姐妹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