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土地前身:有问题的房屋不要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0:30:09 399 人看过

什么是土地前身不好呢?常见的“不好的土地前身”主要是指化工厂和坟场。由于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是不利的。土地前身为坟场主要影响购房者的心理,这就看购房者的心态。

一、集体产权房与一般房屋的区别

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二、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相关规定

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山东,还有南京等地。

针对没有“土地证”,开发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的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运生律师表示,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但在实践中,土地和房屋一旦已经转让,就不再具有拿房屋作抵押的条件,否则就是开发商骗贷。银行对此审核非常严格,更不能因此冻结业主的房产。所以,购房者的这种担忧基本没有必要,目前没拿到“土地证”一般情况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所有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在施工之前,一般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把单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贷款转成再建工程贷款了。等到工程竣工之后,开发商拿到大产权证之后,就要用大产权证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做抵押贷款了。如果大产权证进行分割之后,一般都是买售人就是购房者的业主一般是做房屋按揭贷款了,那个时候开发商只拿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做不了抵押的。

专家解释说,在山东这种没有两证合一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仍然觉得没拿到“土地证”,心里不踏实,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目前在我国,房屋和土地这两个部门是分开的,因而土地证和房产证分开管理也有一定合理性。但从交易角度来看,二者未来合一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况伟大:我认为至少应该是有房产证的,个别地区的话也有土地证,但是我想,为了产权的统一,以及为了管理的方便,应该土地证跟房产证统一起来,便于管理和交易。

三、购房者有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是商品房的,购房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房屋及土地征收的增值税问题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免征增值税。除此情形外,纳税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销售不动产征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政府的行为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你单位符合上述政策取得的政府返还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首先,对于个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
    2023-07-07
    481人看过
  • 拆迁房屋下土地的补偿问题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一、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三)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的相关程序。设立征收和收回宅基地的公告或通知程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宅基地权利人的参与权,异议权。二、行政机关做到依法拆迁。三、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3-07-22
    78人看过
  • 房屋土地权属纠纷:土地争夺问题
    1、房屋用地纠纷只是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引发的公民纠纷2、双方都是公民的房屋土地纠纷3、国家或集体纠纷4、根据争议内容,可分为使用权不清纠纷、占用公共住房用地或他人住房用地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纠纷、损害他人土地纠纷、房屋纠纷等如何解决房屋用地纠纷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可以知到,解决房屋用地纠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解决,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在经过行政机关处理后,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采用司法途径解决;4、人民调解,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进行解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023-07-07
    376人看过
  • 一起来看看买房要弄清什么问题
    第一问、采光与通风采光面指用于采光的面积与房间面积的比例,比例越高,采光效果越好。直接采光窗户直接向外开设;间接采光指采光窗户朝向封闭式走廊、直接采光厅、厨房等开设。间接采光效果不如直接采光。挑选住宅时,主要的房间应有良好的直接采光,一套住宅最好占据住宅楼的两个朝向,如板式住宅的南与北、东与西,塔式住宅的东与南、南与西等。当只占据一个朝向时,通风效果就要差一些,这时可以考虑利用门窗、通风井、天井及机械装置通风。第二问、功能区及面积的分配房屋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家庭结构和生活规律,使家庭使用功能细化。在理想住宅中,起居空间由过厅、客厅、健身房、书房、卫生间、卧室、阳台等组成,按各自功能分为“污、净、动、静”四大空间。第三问、从自身经济实力出发相对于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可能如果有房贷和小孩的话,就要考虑房子的实用性更多一些,比如户型的合理性还有各功能的分布。第四问、房屋的质量有保证吗?住宅的质量问题
    2023-05-03
    125人看过
  • 购房前先问清土地使用权问题吗
    (一)、住宅房屋并非都是居住用地。房屋的“类型”是“住宅”,并不意味着所使用的土地用途是住宅用地。因为土地用地为“综合用地”的,仍然可以按照规划建设商业用房以及住宅用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商住楼,这类房屋虽可居住,但土地使用年限并非是70年,而只是50年。(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并非从办产证时起算。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起算,开发商从取得土地,再到施工建设,最后交房办小产证,至少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因此购买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要扣除此前的年限,实际取得的只是剩余的年限。(三)、烂尾楼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大幅缩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中,有不少项目因缺乏后续资金而停建。此后,经过项目转让,重新推向市场。房屋虽可重建,但土地使用权年限却不能延期,因此,这类房产所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往往只有三十年左右。(四)、居住用地转为非居住用地。开发商尽管取得的是住宅用地,但要改变土地用
    2023-06-15
    20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须知的问题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检查房屋所有人姓名是否与卖方身份证信息一致;2、检查房证与契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一致;3、检查房产证上的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是什么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
    2023-07-02
    413人看过
  • 土地前身不好的楼盘千万别买
    买房前还是要看一看土地的前身,毕竟有些土地前身并不好,例如有些土地前身为化工厂、坟场的楼盘,不宜居住。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空气、地下水、蔬菜、水果等等也都已经被化学废气污染,对居住者的身心肯定是不利的。看土地前身:有问题的房屋不要买什么是土地前身不好呢?常见的“不好的土地前身”主要是指化工厂和坟场。由于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是不利的。土地前身为坟场主要影响购房者的心理,这就看购房者的心态。
    2023-08-17
    8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证房屋的过户问题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不一定过户。详情如下:1、集体土地证的房子可以转让,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村民,否则不会变更;2、集体土地不变更的,房地产部门不变更房地产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3、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一套房子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能获得完整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子女的名字能过户给子女吗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来房主是否有房产证,集体房屋房产证能过户,但过户时主要有以下限制:(一)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二)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则不受其限制;(三)买房者以后卖房要通过单位同意。(四)按照我们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能把户口迁入该村,生活若干年,依法行使该村村民的义务(比方说承包责任田等)
    2023-07-11
    385人看过
  • 买卖房屋:共用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房屋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权利应优先于承租人。理由是:1、从权利属性上讲,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2、从权利设置目的及救济上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护共有人的财产而设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为了稳定租赁关系,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也可以通过“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实现。因此,即使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租赁权仍然能够得到保护,但如果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权利则难以获得其他保护。3、从物价值的综合利用上讲,共有人作为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其财产与争议财产的利害关系较之于承租人更为密切,让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更能让财产归于整体和一个产权人,更有利于物权的行使和更有效地利用物的价值,同时法律上共
    2023-07-20
    13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房屋依据其土地属性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大类。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已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于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现并无类似的规定。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
    2023-05-04
    303人看过
  • 租房前这些问题看仔细
    近期本市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回暖,成交量上升,不少读者来信来电咨询在租房过程中碰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对此,笔者特意采访了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主任祝满清,请他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解答。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答: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问: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答: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
    2023-04-22
    275人看过
  • 拆迁房屋问题:从极端行为看背后的问题
    近年来,面对业主个人,河南地方政府着实绞尽脑汁,想尽不少实招,其强拆经验也时不时地被媒体传扬。没记错的话,去年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一户张姓居民被一伙人强行带走抛到墓地,回家后发现房屋已成废墟。12月下旬,艾滋病拆迁队惊现南阳一拆迁小区,这群人自称是艾滋病患者,恐吓居民称,不搬走就感染他们,这种极端的拆迁手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1月以来,河南郑州金水区寺坡村的不少拆迁户,在深夜都遭到身份不明人员多次泼粪。其中,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2月21日晚23时,有30多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突然手持铁锤、木棍,砸碎一家拆迁户的门窗,闯进屋内,威逼就范;随后,竟拎来十多只装满大粪的塑料桶四处倾倒;以至地上、床上、厨房里都是大粪,而过花甲的女主人上前阻止时,有人竟将大粪直接泼到了她身上,从头到脚浇了个遍与业主价格没谈好,拆迁户暂时还不想迁,那就应该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岂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采取骗取、恐吓
    2023-07-03
    184人看过
  • 购买房屋时遇到土地证明问题该怎么办?
    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集体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房屋产权到期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国家收回,这里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一个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2)另外一个则是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2、重新签订合同,把出让金缴上。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产权的功能具体如下:1、产权激励功能。产权归根
    2023-07-11
    346人看过
  •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房子的房屋翻建赔偿问题
    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也是需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不同在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一、40年产权房到期后该怎么办房屋业主的40年的产权房到期后,想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则想要房屋业主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在申请通过后,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若你的房屋是根据规划需要被征用到的,国家则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并且业主也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我国《民法典》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划拨和出让。1、所谓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2、所谓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2023-03-02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买房要看房屋的土地年限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5
      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房地产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应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价格看起来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较短,购房人其实吃了大亏。所以,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50年,
    • 土地问题以前有的房子能要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按照拆迁补偿方案。 1.要钱,不低于当地房价。 2.要房不低于动迁面积
    • 买二手房查看房屋内容会有问题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4
      一般的情况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
    • 有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新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房屋买卖发生质量问题要不要负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如果在,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