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前身不好呢?常见的“不好的土地前身”主要是指化工厂和坟场。由于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是不利的。土地前身为坟场主要影响购房者的心理,这就看购房者的心态。
一、集体产权房与一般房屋的区别
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二、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相关规定
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山东,还有南京等地。
针对没有“土地证”,开发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的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运生律师表示,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但在实践中,土地和房屋一旦已经转让,就不再具有拿房屋作抵押的条件,否则就是开发商骗贷。银行对此审核非常严格,更不能因此冻结业主的房产。所以,购房者的这种担忧基本没有必要,目前没拿到“土地证”一般情况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所有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在施工之前,一般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把单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贷款转成再建工程贷款了。等到工程竣工之后,开发商拿到大产权证之后,就要用大产权证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做抵押贷款了。如果大产权证进行分割之后,一般都是买售人就是购房者的业主一般是做房屋按揭贷款了,那个时候开发商只拿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做不了抵押的。
专家解释说,在山东这种没有两证合一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仍然觉得没拿到“土地证”,心里不踏实,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目前在我国,房屋和土地这两个部门是分开的,因而土地证和房产证分开管理也有一定合理性。但从交易角度来看,二者未来合一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况伟大:我认为至少应该是有房产证的,个别地区的话也有土地证,但是我想,为了产权的统一,以及为了管理的方便,应该土地证跟房产证统一起来,便于管理和交易。
三、购房者有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是商品房的,购房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
-
买房要看房屋的土地年限么?
451人看过
-
买房的时候怎么看房屋质量问题
489人看过
-
买房前房屋性质要看清
46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317人看过
-
租赁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问题
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充问题
115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买房要看房屋的土地年限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5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房地产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应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价格看起来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较短,购房人其实吃了大亏。所以,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50年,
-
-
买二手房查看房屋内容会有问题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4一般的情况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
-
有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赔偿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新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房屋买卖发生质量问题要不要负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如果在,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