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强制执行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3:00:26 189 人看过

离婚强制执行房屋需要有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并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法院判决的离婚便不用再次办理离婚证。

一、缺席判决怎么处理

缺席判决后的处理方法是,法院按照开庭或日期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一般也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老赖起诉后不还钱怎么办

判决后老赖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等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注意期限,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什么材料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只有房屋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生效的行政判决书,如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第二,判决书必须具有执行的内容。例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3: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内拒绝履行。第四,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履行期满后2年内申请执行。五是符合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定申请执行。当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除了唯一的房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很难在有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实现之间找到平衡点,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免责规定,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生活必需品的房屋、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保障被执行人在住
    2023-05-31
    466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按揭房屋?
    房屋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法院将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贷款可以强制执行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56条规定,房屋贷款可以强制执行。房屋贷款属于一种担保方式,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在房屋中的权益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贷款,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则
    2023-10-30
    28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收回房屋怎么办理手续
    一、强制执行收回房屋怎么办理手续强制执行收回房屋的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
    2023-09-17
    426人看过
  • 房屋强制执行过不了户
    一、房屋强制执行过不了户怎么办?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厅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怎么过户?1、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三、房子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办法不执行?没有产证的,要调取产权信息
    2023-05-04
    347人看过
  • 房屋产权过户强制执行费怎么收
    1、立案执行不收执行费,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承担。2、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相关知识: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你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
    2023-05-04
    459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与离婚协议中房屋产权的约定
    司法实务中,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能否排除执行,不宜仅依据权利外观而一刀切地否定,应从债权性质、申请执行人利益考量、案外人过错、价值冲突与权衡等方面综合判断。也就是说能否阻却强制执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有哪些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索权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在没有出现法定情形的前提下,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
    2023-07-22
    44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间离婚了房产能执行吗
    夫妻离婚唯一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对于唯一住房如果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一、唯一住房被法院查封还能住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法院可以查封房屋,得不能拍卖,所以被执行人还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二、胜诉后对方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他只有房子可以要求法院对其房产采取查封并进而进行评估拍卖措施,法律只是规定应该给被执行人家属留出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居住条
    2023-03-06
    96人看过
  •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
    2023-04-29
    341人看过
  • 房屋过户强制执行申请书
    房屋过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县人,住------------(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被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县人,住------------(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申请执行依据:(200--)------初字第--号判决书。请求执行事项: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0--)------初字第--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款人民币------元及诉讼费------元、保全费、鉴定费------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作出(200--)------初字第--号--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汽车过户。因此,
    2023-06-13
    150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房屋是否违法?
    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转移及消灭,需经过依法登记,方可产生法律效力。若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因此,“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至买受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是房屋买卖的必要程序,否则房屋所有权无法转移。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转移及消灭,需经过依法登记,方可产生法律效力。若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不动产登记】房屋买卖的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房屋买卖的生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产权转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需
    2023-08-28
    440人看过
  • 强制拆除房屋的执行要点
    (一)实施强制拆除房屋应注意的事项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
    2023-07-04
    31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几日后拍卖房屋
    一、强制执行几日后拍卖房屋强制执行六个月内拍卖房屋。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要求拍卖其房产,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执行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还是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括: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
    2023-04-25
    68人看过
  • 房屋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
    一、房屋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1、对于执行标的是房屋的情形,执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2、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二、被二次抵押的房屋能申请强制执行吗?1、被二次抵押的房屋不一定能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
    2024-01-17
    447人看过
  • 强制执行离婚房产会拖多久
    六个月。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4-04-23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房屋被强制执行房屋损毁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在前的,执行房屋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执行后租赁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执行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
    • 怎么样申请房屋强制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给付判决中当事人可就办理房屋过户申请执行 1、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
    • 未报建房屋强制执行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 1、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2、同样,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一般类似家电这一类生活用品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也是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的;(一台二手家电通过法院评估、拍
    • 行政强制执行房屋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已登记的房屋采取限制转移、限制设定他项权等措施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决定书载明的房屋权利人、范围、内容和期限等,在房屋权属登记簿上记载。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决定书载明的房屋权利人、范围和内容不明确的,或者与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书面告知有关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
    • 政府的房屋强制执行办法怎么执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政府房屋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