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5 12:03:33 269 人看过

一、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

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

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货物包装要求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

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4、托运人注意事项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二、运输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1、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限额赔偿

注意在民航、铁路、汽车、海上和水路五种运输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规定,其他三种都是限额赔偿。因此,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亦可以就货物的损失赔偿事先进行约定,以便于及时处理损害赔偿。

3、保价运输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价值承运,就应当按价值赔偿;按重量承运,就应按重量赔偿。重量赔偿的原则是按重量乘以每单位重量赔偿额计算出赔偿总额;价值赔偿是以托运人声明价值为赔偿基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纠纷原告注意事项
    1、为了使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即公路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受害旅客受伤后,合理的赔偿得到保障,减少诉累,节约审判资源,就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应否列为被诉主体问题,建议上级法院能够与基层法院展开调研,制定一个统一标准。2、建议由最高法院牵头,在部分省、市、自治区高院制定的人身伤害伤残评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国务院各部门的评残标准,制定一部全国统一适用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避免因原告选择主张权利的方式不同,造成赔偿数额的差异,从而引发当事人矛盾激化。一、运输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和诉讼是准司法或司法解决。运输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纠纷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甚至在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介人调解的情况
    2023-03-22
    471人看过
  • 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掌握哪些知识
    根据《民法典》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2)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3)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应可以即时清结者外,订立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4)按月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①货物名称;②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③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④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
    2023-06-15
    162人看过
  • 我弟是水路运输都要有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在运输合同中,不论是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还是联合运输合同的纠纷,因此而提出的诉讼,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诸多形式的运输中,有两个运输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其二,如果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纠纷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
    2023-03-03
    472人看过
  • 客运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及解除情形
    客运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约邀请。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因此,自购票人取得客票时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客运合同成立。关于客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性、紧急突发处理方案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运输目的,同时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注意合同生效时间及转让1、车票、船票等既是客运合同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有价证券。客运合同虽然自旅客购得客票时成立,但合同并未同时生效,而是自检票时起生效。2、作为有价证券,除记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记名的客票在检票之前可以转让。三、双方无正当理由都不得影响延误合同履行客运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订立生效后,承运人不得在无正当理由下任意解除、延误
    2023-06-09
    469人看过
  • 签订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那些
    有时候因为利益上的原因,保险公司专员可能会将事故责任方偷偷颠倒黑白,虽然这件事的可能性并不太大,但是毕竟出现过类似情况,所以当你在最后“签字画押”的时候,一定看清楚“卖身契”上面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另外还要注意: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2、业务资质证明: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对方
    2023-08-05
    307人看过
  •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一)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二)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三、货物包装要求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四、托运人注意事项(一)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二)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023-06-08
    448人看过
  • 企业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国家有统一的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一、依法同托运人约定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往往会在合同中增加有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但一旦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该条款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强制性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运输合同的约定不应当违法法律规定,对合同中加强对方责任或者减轻自己法律责任的条款,一定要作为特别条款加以约定,对合同订立的背景、原因以及双方对条款内容均有确切的了解加以说明,从而避免法院排除适用合同约定导致条款无效的情形。二、货物运输合同存在的
    2023-02-09
    475人看过
  • 签订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恰当选择公路汽车货物运输的类别公路汽车货物运输有以下类型。整车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零担运输: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各类危险、易破损、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不办理零担运输。特种车辆运输:根据货物性质、体积或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以及容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即为特种车辆运输。集装箱运输:即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由专用汽车载运的运输方式。包车运输: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2.公路货物运输货物种类公路货物运输货物分为:普通货物、特种货物、和轻泡货物三种。普通货物是指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特种货物是指对运输、装卸、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特种
    2023-11-27
    267人看过
  • 合同签字应注意哪些事项,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字应注意哪些事项合同签字的注意事项有: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5.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二、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有: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3.尽职调查中,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
    2022-07-15
    174人看过
  • 铁路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为: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销售部负责审核销售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3、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等等。一、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费用报销是指业务经办部门在业务发生取得原始凭据后,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的经费结算活动。报账会计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执行,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报销流程:1、费用报销者自行将报销附件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并按“费用报销单”上内容填写完整并在报销人处签字;2、报销单送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3、报销人送报销单至财务部,由会计审核;4、经审核无误的“费用报销单”送呈总经理审批;5、出纳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报销单支付款项或结清借款。二、分立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允许分
    2023-03-07
    268人看过
  • 签订CIF合同的注意事项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CF(CFR)和CIF不同,CF:costandfreight,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装货港。CF(CFR)通常是指FOB+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
    2023-03-12
    444人看过
  •  在签订运输合同时,需要了解哪些货物运输事项?
    在进行货物运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认承运人的运输资格和能力;其次,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要规范;第三,在货物赔偿方面的计算和报价问题要明确约定,同时需要明确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方三方的免责规定;最后,承运人在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要注意以下事项:1.确认承运人的运输资格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要规范。3.关于货物赔偿方面的计算和报价问题要明确约定,最好写明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方三方的免责规定。4.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合同细节要注意:承运人资质、合同形式与内容、货物赔偿计算及约定根据所提供的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该法律分析主要是关于合同细节方面的问题。在合同中,细节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它们却对合同的履行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08-27
    169人看过
  • 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产权协议,产权由双方按规定日期会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卖方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书面报告,向买受人申请房屋产权转让,并缴纳税单;2、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将质量要求详细写入合同;3、注明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几天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部取回定金;4、约定违约责任。网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同时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
    2023-07-07
    12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
    2023-04-05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给运输驾驶员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运输过程中货物受天灾或意外损失与驾驶员无关这方面一定要有还有运输时如有意外延时而没有按时交货与驾驶员的利害关系自己装卸过程中货物损失过损坏与驾驶员的利害关系条条框框列清楚不要到时有问题撇不清
    • 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物流合同是指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那么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签定水路运输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2、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3、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等。
    • 签订代理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合同来约束各方的行为,而签订合同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所以,不管是什么合同,都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涉及经济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那么签订代理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成立公路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 汽车货物运输保险采取自愿投保原则,由托运人自行确定。汽车货物运输实行自愿保价的办法,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中一种,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应在运单上加盖“保价运输”戳记。承运人按货物保价金额核收7%的保价费。 2.公路货物运输计划 公路承运人、托运人双方根据需要可实行计划运输。凡有条件提送运输计划的,托运人应在月前10天,季前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