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路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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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 汽车货物运输保险采取自愿投保原则,由托运人自行确定。汽车货物运输实行自愿保价的办法,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中一种,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应在运单上加盖“保价运输”戳记。承运人按货物保价金额核收7%的保价费。 2.公路货物运输计划 公路承运人、托运人双方根据需要可实行计划运输。凡有条件提送运输计划的,托运人应在月前10天,季前15天,年前一个月向承运人提送“汽车货物托运计划表”。承运人对托运人提送的运输计划安排落实后,应在月前5天通知托运人,对已落实的运输计划,承运、托运双方可根据需要签订运输合同,或按规定办理运输手续。托运人变更运输计划,应在运输计划协调前向承运人提出。 3.运单的填写要求 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一张运单托运。 一张运单托运的件货,凡不是具备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以及搬家货物,应提交物品清单。 托运集装箱时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接运港、站的集装箱,还应注明船名、航次或车站货箱位,并提交装箱清单。 轻泡货物按体积折算重量的货物,要准确填写货物的数量、体积、折算标准、折算重量及其有关数据。 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化验报告或单据等,须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 托运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盖章;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亦须签字盖章说明。 托运货物时应注意: 在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易腐、易溢漏货物和贵重物品、货币、有价证券、重要票据; 托运超限货物,托运方应提供该货物的说明书;鲜活物品,托运方须向车站说明最长的允许运输期限;托运政府法令禁运、限定以及需要办理卫生检疫、公安监理等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关证明。 4.托运货物的包装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没有包装标准规定的货物,应根据货物的重量、性质、运输距离等条件,按照运输需要,做好包装,保证货物安全。 托运人还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制作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零担货物应当用坚固的材料制作明显清晰的运输标志,对不易书写,拴挂运输标志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物上书写标志。 5.货物押运 在运输中途需要饲养、照料的动物、植物、易腐物、各种贵重物品以及军械弹药、爆炸品和其他需要押运的物品,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押运人免费乘车,负责运输途中货物的保管、照料。押运人每车以一人为限,因货物性质需要增派押运人员时,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经车站负责人签证,可适当增加押运人数。托运人应在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员姓名及必要的情况,承运人对押运人员应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并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条件。 货物的承运 承运人对托运人提交的货物运单应逐项审核,填记承运人记载事项加盖承运章后,将其中一联交托运人存查。 承运有受理凭证运输的货物后,要在证明文件的背后注明已托运货物的数量、运输日期、加盖承运章、准运证明文件可随货同行,以备查验,货物到达后,一并交收货人或退还托运人。 承运港、站转运集装箱,应核对箱号,并检查箱体和铅封。发现箱体损坏或铅封脱落,须交接人签认或或重新加封后,方可起运。 承运人对运输货物的全过程负安全责任,应适时检查、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潮、防腐、防丢失。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遵守商定的事项。 7.运输费用 汽车货物运输价格按不同运输条件分别计价,并可按规定实行加、减承运价,有关收费按《汽车运价规则》办理。 汽车货物运输计费重量按以下规定确定: 整车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是10千克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算重量为10千克,尾数不是1千克时四舍五入;一般货物一律按实际重量(含货物本身包装,衬垫及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以过磅为准。 汽车货物运输计费里程按下列规定确定: 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不足1公里的,四舍五入; 计费里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为准,未经核定的里程,由承运、托运双方商定; 同一运输区间有两条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按最短的路线为计费里程;如因自然灾害、货物性质、道路阻塞、交通管理需要绕道行驶时,应以实际行驶里程为计费里程;拼装分卸从第一装货地点起至最后一个卸货点止的载重里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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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签订运输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中需要约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合理的运输要求;2、承运人有在约定期限安全运输旅客到约定地点的义务;3、合同中还应当包含承运人救助义务、旅客人身伤亡责任等。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货物的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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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下列事项: 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2.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 3.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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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五、货物的交接手续; 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
2020.02.23 145 -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
2021.02.26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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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要用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
2022-08-14 15,340 -
签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2、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3、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等。
2022-07-17 15,340 -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水路运输合同需要注意: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等。
2022-07-23 15,340 -
运输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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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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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内容: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货物运输合同应
1,33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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