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29 10:58:46 137 人看过

一、一屋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吗

一般来说,一屋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因为居住权只能登记为该套房产而不能登记在房屋内的某一个房屋上,即一套房屋在同一时间段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是,如果一套房屋中具有两个以上可区分使用的独立房屋,可供多人同时使用并互不干扰的,设立多个居住权也是有其现实需要性的,同时也能让所有权人有效利用房屋资源,这也符合当初立法的初衷。

需要注意的是,后设立的居住权不能侵害先设立居住权的权益,先设立的居住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甚至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

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

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中可以约定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尽可能清晰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并未设立,当事人需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仅就住宅的部分设立居住权,应当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明确。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可以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提交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等材料。

3.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可以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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