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网上在线全国标准进行查询。直接在网页版输入需要查询的产品质量标准就可以了。
产品质量鉴定的参考标准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iso8402-1994),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指的是有形物质产品的产品质量,但对于无形的数据库产品而言,仍然适用。具体来说,数据库产品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比如电话号码数据库,就要求其中的电话号码应当真实存在。
2、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的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3、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完整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4、可行性:可行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应当对内容进行方便用户检索的适当加工,配备合理的检索手段,使数据库适合用户具体环境(擅自化环境和非数字化环境)的需要,尽可能提供使用户最大化共事知识信息资源的全面解决方案和知识挖掘与信息处理的手段。可行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5、合法性:合法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的内容和侵犯他人版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内容。
具有以下情形的,生产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如果尚处于制造、装配、包装等阶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产品责任。如果产品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以外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产品的生产者虽不承担产品责任,但仍然要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是产品的生产者免予承担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将产品投入流通包括销售、出租、赠与产品或在产品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形式。
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产品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如果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说明产品缺陷的产生完全与产品的生产者无关,根据民法自己责任的精神,生产者自然不应当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因此生产者应当免责。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就整个社会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论的,而不仅仅指生产者的技术水平,如果仅仅因为生产者技术落后导致产品存在缺陷,即使生产者发现不了缺陷的存在,生产者也不能免除责任。“产品投入流通时”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如果这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科学技术发展了,产品的缺陷由此被发现,生产者也不承担已经投入流通的产品导致的产品责任。但在产品投入流通后才认识到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防止产品继续流通而给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生产者能采取防止措施而不采取的,生产者即有过错,可能要依侵权行为法的一般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时,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也应当免除责任。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由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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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 对企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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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产品的质量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41、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来确定; 2、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相关条款来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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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局可以帮助查询产品质量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应该可以的。稽查局的工作职责:(一)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协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三)指导监督地方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六)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相关的执法检验。(七)拟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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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定中的查处有什么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8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违反第十五条至二十五条规定,违规抽样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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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户查询产品有老品质量问题,经查询的消费者可以就此要求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经查询的产品,如若确实存在老品质量问题,那么生产者、销售者就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民事争议的和解。这是解决一般产品质量问题的最常见的方法。就一般的产品质量民事争议而言,只要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一方当事人,能够表现出乎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认真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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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30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