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1:55:46 131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问题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再续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再续年数一般是根据房屋的性质决定的:

1.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2.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

3.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步骤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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