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工作期间受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0:11:45 192 人看过

劳动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醉酒或者吸毒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

(2)“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

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

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

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指派的情形。

(3)“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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