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位于本市宣武区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而刘先生却将该住房以0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母亲赵女士。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3月25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认定,刘先生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无效。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刘先生名下。2006年5月19日,刘先生在未告知刘女士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屋转让给其母亲赵女士,同年7月6日赵女士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7年3月刘先生提出离婚。经查询,方得知刘先生已将房屋转让,刘先生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故请求法院判决刘先生与赵女士的转让房屋行为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女士与刘先生为夫妻关系,刘先生与赵女士系母子关系。涉案房屋系刘女士与刘先生于1994年12月在拆迁中购买的房屋,该房屋产权人为刘先生。2006年3月16日刘女士向刘先生出具书面《证明》1份,同意将涉案房屋卖出。2006年5月19日,刘先生到北京市宣武区房屋管理局以将此房产卖与赵女士为名,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赵女士名下。2006年7月6日,赵女士领取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刘先生实际并没有要求赵女士支付房款。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将此案诉争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赵女士名下,未要求赵女士支付房款,故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刘女士向刘先生出具《证明》,同意刘先生出售。授权范围应是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现刘先生赠与赵女士,超出了刘女士的授权范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在刘女士未同意刘先生将本案诉争房屋赠与他人的情况下,刘先生将房屋赠与赵女士,该处分无效。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签字买卖有效吗
在房屋共同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时,在购房人仅与夫妻中一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在签名一方未取得其配偶的授权下,此时,不能轻易认定购房人为善意。根据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未取得出卖人的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上述情况中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出卖人的配偶最终拒绝追认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不能作有效处理。反之,如果房屋仅登记在夫妻其中一人,该《房屋买卖合同》由登记的权利人签名。考虑到购房人对房屋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的规定。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人有理由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房地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事实上,购房人也难以核查上述信息。若将审查义务强加于购房人将不利于鼓励交易,也将增加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维护交易安全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因此,在这情况下,认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为宜,若因此损害到出卖人的配偶的利益,出卖人的配偶可向出卖人请求赔偿损失。在案例三中,由于该房是只是登记在乙一人的名下,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甲乙在签订合同有恶意串通损害乙配偶的情况,应认定合同有效。甲付清房款后,其请求乙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是合理的。当房价逐渐上升时,基于利益的驱使,出卖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争取最大利益常常提出各式各样的反悔理由,其中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不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较为常见。同时,如果在购房人采取按揭付款或者转按揭付款的情况下,按照广州市各商业银行目前的操作,若出卖人已婚,还是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商业银行处当面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为避免日后的麻烦,购房人最好还是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在合同中签名或者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函。同时,尽量缩短从签约到房屋过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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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被判无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17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位于本市宣武区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而刘先生却将该住房以0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母亲赵女士。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3月25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认定,刘先生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无效。 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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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将共有住房私自转给母亲,法院判决后这个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2因为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双方共同意见,你岳母不能作为善意第三人获得房产。 以我们做过的案例为您解析相关法律问题: 妻子将共有住房私自转给母亲,法院判决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王女士和刘先生系夫妻关系,北京市朝阳区一处住房系其夫妇二人婚后购得房产,登记在妻子王女士一人名下,由于近年来王女士和刘先生夫妻感情恶化,刘先生多次提出欲与王女士离婚,王女士为了在离婚过程中多分财产,提前做起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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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将被判无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7房屋买卖合同会判无效的情形如下: 1、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或者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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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出卖有效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主要看两个因素,如已过户或已支付房款,且买房善意取得,即价格合理,其有理由相信卖方有权处分房产,则合同有效,还没过户的应继续履行合同过户,已过户的不能再追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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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看了你介绍的案情,我认为:一、告陈某与原告、张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二、原告张夫妇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三、张夫妇安装水管,建厕所等行为在民法上以上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说法的话,似乎可以看作是添附。四、法院在这个案件上的处理原则是合同无效,相互返还。五、设陈X回到家乡探亲时追认了陈某的行为合同效力也是无效,因为这是宅基地上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