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是否专属管辖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21:01:09 305 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产生的纠纷在本质上还是属于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4-27
    369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确定管辖范围
    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地的确定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吗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处理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由人民法
    2023-06-28
    442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装修合同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其性质被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则应使用专属管辖。如果性质被认定为承揽、买卖等非建设工程合同,则不适用专属管辖,如
    2023-06-23
    140人看过
  • 专属管辖适用于哪些案件范围
    一、专属管辖适用于哪些案件范围专属管辖适用于以下案件范围:1.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二、专属管辖和仲裁协议谁优先法定管辖与仲裁管辖并不存在谁优先于谁的情况的。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三是提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受案范围内。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试图否认仲裁管辖权,理由也主要出在这几方面,使仲裁管辖权足以成立的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反过来都有可能成为当事人抗辩的理由,即:否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
    2023-08-13
    390人看过
  • 专属管辖权法条款的适用范围
    1、竞争与合作合作竞争理论源于对竞争对手固有缺陷的理解,并适应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商业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它是一种能够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竞争和合作是一种基于合作和竞争相结合的商业策略,源于商业竞争对手可以从合作工作中受益的理念。竞争与合作的商业模式是基于博弈论的。这是一门通过特殊设计的游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发)来理解不同策略和结果的科学。传统的管理哲学被转化为博弈论,这是一种零和博弈。胜利者将拥有一切,失败者将空手而归;竞合的支持者主张引导一种正和博弈,即所有参与者的总收入大于参与者的总收入企业的商业活动必须是竞争和合作的,这是一种合作和竞争的新概念。它强调合作的重要性,有效地克服了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为企业战略管理的理论研究注入了新的思路。同时,运用博弈论和方法制定企业合作与竞争战略,强调战略制定的互动性和系统性,通过大量沙盘演绎进行博弈战略分析,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
    2023-05-07
    333人看过
  • 管辖范围中哪些方面属于专属领域?
    专属管辖范围:1、国内专属管辖范围:(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2、涉外专属管辖范围:(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是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9
    143人看过
  • 诈骗案是否属于经侦管辖范围?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侦受理诈骗案后怎么处理经侦立案后的处理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抓捕犯罪嫌疑人,原则上都要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流程有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完毕,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
    2023-06-30
    472人看过
  • 女生宿舍是否属于宿管的管辖范围?
    这个法律没有规定。作为高校的宿舍管理员,男宿管进入女生宿舍是学校赋予的工作权利,他要遵循学校对他的工作安排,进入女生宿舍检查是职责所在,是常规的工作安排,是女生们太矫情。也有其他网友认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且女学生更有着自己的私人空间,需要特别的保护。不能还为他们是学生,就站在学校管理的制高点上,凌驾于性别差异,拿着“鸡毛当令箭”,这个宿管需要向学生们道歉。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提升,个人隐私保护也越来越显得重要。人应该有尊重别人和被别人尊重的需要。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是否违法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违法。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陪同的情况下,任何教职员更是无权擅入学生宿舍,因为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同时,等同于转让了宿舍的空间使用权,在此空间内,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法律保护,除宿舍使用人之外,任何个人私自进入宿舍,都构成侵权。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以找学校
    2023-07-05
    89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范围有哪些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和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相应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下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遗 产 继 承 】 继 承 遗 产 纠 纷 案 件 由 哪 个 法 院 管 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审理。因此,答案为“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9-07
    204人看过
  • 卖二手房缴税范围
    自己的房子卖了,需要缴纳哪些税?11月29日,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沈阳市个人转让住房有关地方税收政策,首次明确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后的各项税收细则。昨天,记者从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东分局税政科了解到,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有关税收政策的细则共分两大项,一是个人住房转让环节的税收政策,二是个人住房权属变更的管理程序。沈阳市地税局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具体涉及以下税种:一、营业税1.普通住房: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相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经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2.非普通住房:2005年6月1日后,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
    2023-06-10
    60人看过
  • 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具体有哪些
    不动产专属管辖适用指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是属于哪个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应该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法律
    2023-02-04
    295人看过
  • 民事案件哪些归专属管辖范围内
    一、民事案件哪些归专属管辖范围内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如下:1.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而刑事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2.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在3年,而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
    2023-09-01
    213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范围有哪些以及法律效力?
    一、专属管辖是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有:1.排他效力,排他性是相对于法院而言的,是针对法院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3.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4.职权审查效力,管辖权是诉讼的
    2022-05-22
    411人看过
  • 网络谩骂是否属于警方管辖范围?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网上辱骂情节严重可构成侮辱罪。没有肢体冲突骂人警察是否会处理1、没有肢体接触骂人,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达到侮辱罪定罪标准且涉及到重大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警察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没有涉及重大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则适用不告不理原则,故需要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处理,警察一般不会处理此类案件。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023-07-06
    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不动产买卖的专属管辖范围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专属管辖中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不动产的部分物权纠纷。不动产买卖专属管辖,一般专属管辖是对当事人诉权处分的一种限制,是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所以应从严把握,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思想,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不应扩张至不动产的债权纠纷。对于虽然与不动
    • 2022年专属管辖范围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 技术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7
      技术合同不是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种,不包括技术合同纠纷:(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辟谣】技术合同必须登记吗?真相:不是分析:双方是否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因为技术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双方具有民事
    • 专属管辖范围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