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1:32:05 164 人看过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呢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是无限期的,应该永久的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即使权利人与义务人未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商业秘密未被披露且仍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该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知悉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期限届满。

二、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泄露的处罚

泄露商业机密的处罚:行为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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