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人权保护的现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6:04 395 人看过

我国在妇女权益的保护方面以实施救助性措施为主,而在提高女社会地位和给妇女同男子同等的权利方面尚有不足,当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我国五千年的男尊女卑、父权至上思想的影响,使得社会甚至于妇女自身对自己权益的保护都处于消极状态,尤其是在就业、任职等方面体现出的妇女地位法律上的平等与事实上不平等的尴尬。

一、妇女人权的内容界定

什么是妇女人权?妇女人权就是妇女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它是普遍人权中的不可剥夺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了具有人权的一般内容外,同时又有自己特殊的内容。概括起来看,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妇女的公民和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等;二是妇女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工作权、财产权、劳动保护权、同工同酬权、教育权、健康权、发展权等;三是由妇女的生理特征所产生的权利:生殖健康权、生育权等。简言之,妇女人权的内容就是国际人权公约所规定的一切人权的总和。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妇女们喊出了妇女权利就是人权的口号,这一命题是对妇女人权的最简明的解释。我们知道,人权同权利是有区别的。人权概念包含了哲学道德上的人道概念和法学上的权利概念,它根源于人的尊严和价值。这一特点决定了它是权利的价值标准。并不是所有权利都是人权,因为有些权利属于特权。但妇女权利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几乎没有特权。因为自从人类进入父权制社会后,妇女的权利就受到限制和剥夺。这一历史和现状决定维护妇女权利就是维护妇女人权。妇女人权为维护一切妇女权利,无论是在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的权利,提供了一个评价标准。

二、我国妇女人权的保护现状

近年来有关中国妇女权益的研究成果显示,妇女在劳动就业、失业、生育、家庭生活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其权益实现存在各种障碍,其主要表现在:

(一)妇女就业问题得不到保障。在企业体制改革中,妇女劳动就业压力大,许多企业职工陆续下岗,尤其是女职工首当其冲。妇女们在争取走出厨房后的今天,又将面临着回到厨房的现状。在下岗职工中,女职工占多半,所占比重超过在职女工的比重,而这些下岗女工主要特点是:一是部分年龄过大;二是劳动技能单一,文化程度低下,难以掌握新生产技术。因此,在工作竞争中处于劣势,妇女失业后再就业非常困难。

(二)妇女的生育、身体健康权以及特殊的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妇女的生育过程是繁衍人类后代的伟大壮举。因此,妇女的身体健康权应得到充分的保障,但实际上的五期保健没有得到基本的保障。据有关资料表明,妇女接受妇科病检查的机会特别少。大部分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以经费困难为由,不重视这项工作,不重视妇女应受到的特殊保护。有些单位对妇女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妇女的生育保险未纳入医疗保障范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低,妇女卫生保健意识差;个体、私营企业女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得不到保障,工作环境恶劣等等,严重损害妇女的身体健康。

(三)男女平等的观念还没有根本上改变。妇女只有实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才能体现男女平等。在实际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改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就业领域方面,有的单位领导受旧观念的思想影响,认为妇女在工作中,单位要投入时间、金钱来承担对妇女的五期保健,得不偿失。另外,还认为妇女工作不如男人,工作效率低,麻烦事多。因此,对女性存在歧视现象。二是从家庭生活方面看,妇女一方面要参加社会工作,一方面要承担抚育下一代的责任,在家庭中还要承担着较多的家务劳动,而大多数男子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妇女是男人的附属品,侍候男人是天经地义的。因此,无论在社会或是在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仍然是一句空话。

(四)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余毒的影响,人们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妇女仅仅只是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因此,有些生女孩的妇女往往受虐待、遭遗弃。据统计,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29%-35%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者都是女性。而30岁-45岁妇女则成为家庭暴力的高危人群。从各地妇联统计的数据来看,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占婚姻家庭类投诉总数的比例均在30%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家庭暴力相关文章
  • 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建议
    隐私权被世界各国法律吸收,主要是在二战之后,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其法律中直接或间接规定了隐私权。其立法例主要有三种类型:[1]将其作为人权问题提出来,在发展演变中逐渐融入宪法中,例如美国和前联邦德国;[2]宪法中没有直接规定,其内容散见于有关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例如在刑法、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中加以规定。采用此种立法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我国;[3]采用判例形式来确认公民享有某些内容的隐私权,如英联邦国家。不可否认的是,无论采用何种立法例,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司法上对隐私权保护呈加强趋势。这也表示了隐私权保护的深刻的社会及现实意义。加强隐私权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正如前面指出的,隐私权是文明人的精神性人身要素,隐私权不受侵犯是文明人的基本需要,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有助于维护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倡导健康的社会风气,从而
    2023-05-02
    383人看过
  • 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建议
    隐私权被世界各国法律吸收,主要是在二战之后,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其法律中直接或间接规定了隐私权。其立法例主要有三种类型:[1]将其作为人权问题提出来,在发展演变中逐渐融入宪法中,例如美国和前联邦德国;[2]宪法中没有直接规定,其内容散见于有关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例如在刑法、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中加以规定。采用此种立法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我国;[3]采用判例形式来确认公民享有某些内容的隐私权,如英联邦国家。不可否认的是,无论采用何种立法例,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司法上对隐私权保护呈加强趋势。这也表示了隐私权保护的深刻的社会及现实意义。加强隐私权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正如前面指出的,隐私权是文明人的精神性人身要素,隐私权不受侵犯是文明人的基本需要,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有助于维护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倡导健康的社会风气,从而
    2023-06-01
    335人看过
  • 我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是怎样的
    消费者知情权现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我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还有很多,主要表现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未向消费者告知,虚假告知消费者的知情权似乎长期处于被忽略的状态。诸如商家推出的各类活动所注明的“本活
    2023-05-04
    412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现状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根据该局1996年8月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的规定,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或地区的销售量及区域;(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5)该商标最先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6)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或地区的注册情况;(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主动认定驰名商标可以为驰名商标所有人提供事先的法律保护,使权利人一旦察觉、发现有侵犯其权利的现象,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动认定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处理
    2023-04-23
    158人看过
  • 我国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1、对妇女就业权益的保护。我国现行立法对妇女就业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二,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服务的权利。各级政府的劳动主管部门及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时,不得歧视妇女;第三,为了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不因生育和抚养子女而受到歧视或者侵害,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对妇女职业权益的保护。我国现行立法对妇女职业权益的保护包括:第一,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任何工作岗位的男女职工,只要付出同等的劳动,就应当获取同等的报酬。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基本工资。并且,为了保障女职工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等国家规
    2023-03-22
    278人看过
  •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专利法律法规体系。1992年和2000年中国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强化了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后的专利法进一步适应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各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3、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
    2023-05-01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及其亲属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行为,受害方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应当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及时将受害者送至医院治疗;对于实施家暴者,... 更多>

    #家庭暴力
    相关咨询
    • 我国著作权保护现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著作权的保护是岁作者的版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权利。在向相关单位申请著作权保护后,如果行为人未经自己允许,抄袭,偷窃作者的文章的,视为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 我国法律保护妇女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继承法》的条文设置及其在规范设置所体现的精神,都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养老育幼、团结互助的原则。它对妇女财产继承权作出更加明确、更加全面的规定,为妇女享有继承权,提供了一可靠的法律保障。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的宪法上亦有所体现。继承权男女平等是继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整个继承法中。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某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着重男轻女、男
    • 国家保护我国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法条内容: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保护妇女婚姻自主权的规定。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婚姻自由的具体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所谓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换言之,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第三人加以干涉。保障结
    • 我国对保护妇女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
    • 国家对妇女的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4
      虽然男女由于生理特点的不同,其劳动强度和对口粮的消耗数量必定会有所不同,但国家在农村生产劳动中同样会在保护妇女权益的基础上坚持男女平等。农村划分责任田、l:3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此外,妇女的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不会因为其结婚或者离婚而轻易改变,也会受到国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