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和处理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40:19 155 人看过

1、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

,抵押合同无效。

2、未依法征用国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认定抵押合同

无效。

3、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期限内未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投资开发利用

土地,而将土地用权进行抵押,且已按规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记手续,又无

其他违法行为,应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4、《条例》实施以前,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但无其他违法行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5、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

,又与第三方就同一土地使用权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后一

抵押权人在清偿顺序中的地位优于前一抵押权人。

6、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民主议定

原则;采用欺诈、胁迫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

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纠案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公民、法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则。

2、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转移的原则。

3、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双方利益以及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

一、国有土地划拨证能贷款吗

完全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项,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

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这里要说明的问题是,虽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划拨土地经批准(保留划拨性质不变),是可以抵押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但有些地方管理比较到位和严格,它要求你土地一定要转出让性质,才给予办理抵押或变更登记手续。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国土部门窗口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和抵押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查、登记、发证五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收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对需要登记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结束后,将地籍调查资料与申请资料一并移交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核对权属。在权属审查阶段,土地登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资格、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登记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土地登记证》填写《土地登记证》和《土地权属证》。在发证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土地登记证》填写《国有土地使用证》,代表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基本相同,可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查、登记、发证五个阶段。整幅土地转让的,应当在原土地登记证上登记;分割转让的,应当在新的土地登记证上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由土
    2023-05-08
    263人看过
  • 土地买卖合同撤销抵押权如何处理
    土地买卖合同撤销后,如果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人在债务人债务逾期时,可以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
    2023-04-04
    45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承租权和抵押权优先权如何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在先租赁权可以优于在后抵押权得到法律保护,已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在后租赁权得到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
    2023-05-04
    20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造成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出现土地使用权抵押造成的问题时可以通过调节和法律程序进行解决纠纷。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
    2023-05-04
    366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登记机关的请示的复函[失效]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你局闽土〔1991〕009号《关于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登记机关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属于变更土地登记的一项内容,以初始土地登记为基础。没有初始土地登记,自然无所谓变更土地登记。我国目前实行土地与房产分别登记制度,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这也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权属管理的基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各环节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对涉及属于各自业务范围的标的(土地或房屋)的变更分别办理登记,而不是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登记。
    2023-06-10
    80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的关联性如何?
    股权质押的土地也可以抵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而土地抵押是一种抵押。两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标的物不同,互不影响。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时间确定清偿顺序。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资产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
    2023-07-04
    15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一、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2023-06-20
    377人看过
  • 工程转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1、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2、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与被挂靠的
    2023-02-16
    113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证件材料规定: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3、土地评估报告书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价值证明;出让用地的评估报告需提供抵押权人的认可书。4、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
    2023-06-03
    5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
    (一)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1、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2、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3、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4、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5、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6、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7、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企
    2023-05-04
    319人看过
  •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处理原则如下:1、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划拨土地是否有使用年限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划拨土地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免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土地。主要有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
    2023-02-04
    260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属于权利纠纷吗
    合法。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一、抵押权是债权和物权的哪种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谓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二、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方式(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
    2023-03-29
    32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办理预售许可证
    一、土地抵押后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设定抵押后,该房地产价值大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其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抵押人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并应告知有关抵押权人。登记所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上注记每次抵押情况。第十八条:以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共有人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设定抵押应以抵押人所享有的份额为限。第十九条:按本规定办理抵押备案登记的,房屋竣工后抵押关系未终止的,抵押当事人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地产证》和抵押登记。开发企业应当协助抵押当事人办理有关房地产登记手续。第二十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抵押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需续期的抵押合同,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续期抵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期满,抵押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续期抵押登记
    2023-02-24
    143人看过
  • 未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有效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民法典》第四百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以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例,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土地办理抵押登记的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
    2023-05-05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抵押合同怎样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7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为: 1、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依法征用国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
    •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二、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 以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如何确定合同效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抵押行为无效。但不影响合同中其它约定的合同效(事实上抵押无效就会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第四十九条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如果处理,抵押权人应当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原
    • 关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事先到土地所在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程序如下: (1)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