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的立功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22:20:22 496 人看过

立功和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在被逮捕或检举他人犯罪时可能被认定为有功的表现。立功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犯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而重大立功则是指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后向警方提供有关他人犯罪行为的举报,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之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为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为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犯(包括同案犯);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重大立功认定标准

标题:['2. 重大立功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大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而重大立功认定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被认定为重大立功的罪犯,需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曾参与过他人犯罪行为,并积极揭露其犯罪行为的事实和细节。

2. 阻止他人犯罪行为:与第1点类似,重大立功者还需证明其本人或共同犯罪中,成功阻止了他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重大立功者应提供关键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并取得显著成效。

4. 保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在重大立功案件中,罪犯需确保其行为未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 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认真悔改,洗心革面,不再危害社会。

6. 社会影响:重大立功者需在原所在单位或社会产生良好影响,被群众广泛赞誉,为国家、集体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根据罪犯所犯罪行、悔改表现、立功情况以及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判罪犯的立功表现。如罪犯符合以上多项立功表现,人民法院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并建议相关单位或组织给予奖励。

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罪犯悔改表现和社会贡献的重要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大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罪犯所犯罪行、悔改表现、立功情况以及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判罪犯的立功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行为人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得其他案件获得侦破的,属于立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串行犯罪的立案标准
    一、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串行犯罪的立案标准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外市、外县继续作案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流窜作案:1.确属到外市、外县旅游、经商、做工等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二、流窜作案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流窜作案拘留期限最长可能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综上所述,流窜作案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三、流窜作案如何处罚流窜作案量刑规则与具体的犯罪行为相关,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023-09-08
    453人看过
  • 民事推定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民事推定是一项确定案件法律事实的法律技术,它依据事物间的高度盖然常态联系,以现存的事实为基础,推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事实即推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民事推定适用的条件有:基础事实的存在;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之间具有高度盖然性的关系;适用民事推定应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4-05-10
    449人看过
  • 自首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1.“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一般认为,“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表现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保安部门或其他有关组织在没有掌握犯罪的基本事实(即何人在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犯罪)或者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断定某人实施了某种犯罪时,仅凭工作经验或个别线索对被怀疑对象进行的询问或调查。司法实践中认定“形迹可疑”型的自首,关键要分析两点:一是司法机关是否掌握了行为人犯罪的一定证据或者线索;二是行为人当时不如实交代,能否作出合理解释。在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犯罪事实的场合,如果根据被查询者携带、使用等物品的可疑性,或者与目击者、知情者描述的某种犯罪之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活动规律等方面的相似性
    2023-05-01
    71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缓刑的可行性
    批捕办理取保候审了如果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即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诈骗罪办了取保候审能缓刑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后,如果诈骗的情节比较轻,并且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
    2023-07-06
    119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公诉制度的一项重要完善,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这一规定对于减少讼累,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意义重大,是诉讼经济效益价值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通过对不起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存疑不起诉案件有日趋增多的趋势,应引起相应的重视。笔者试就存疑不起诉在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求能达到更好地行使不起诉权的目的。一、存疑不起诉案件适用条件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1、由谁负责补充侦查?法律规定可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查。现在多数人赞同由公安机关补查,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第一,公安机关查过该案,熟悉侦查的过程和症结所在,加上其侦查装备水平优于检察机关,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劳动且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这一做法也是宪法
    2023-06-11
    164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反思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公里,其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其法定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和逮捕。这里就蕴涵这罪刑法定的思想。到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的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之后被誉为刑法之父的贝卡利亚在其著名的《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的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是刑罚,这一观点则至今仍为刑法学者频频引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与刑法中得以确认,成为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遍的一项原则。对于中国来说,罪刑法定是姗姗来迟的。1979年刑法中仍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却在其第七
    2023-06-11
    143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故意认定的司法实践
    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自己联系,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危害社会,决心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特殊共犯的共同犯罪故意认定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是否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根据1988年《关于惩处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可以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共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对于受贿罪却未作此特殊规定,故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学界就有肯定与否定的论争。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案例,我国对贪污罪就作了明确的注意规定,国外立法中
    2023-07-02
    15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强迫卖血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1、构成本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2、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强迫他人卖血,如果不是以卖血为强迫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如果是强迫他人献血,一般不构成犯罪,构成其他犯罪时按相应犯罪处罚,如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等。(二)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两罪在使人卖血上完全相同,也往往具有谋利的非法目的,犯罪对象都可以是不特定的他人,但它们的区别如下:(1)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强迫行为,即以暴力、威胁方法迫使他人卖血的行为;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客观行为是组织行为,被组织者是自愿卖血而不是被迫卖血。(2)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对
    2023-03-20
    180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得不到认可怎么办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得不到认可,应当经双方协商后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在人身侵权案件中涉及伤残鉴定是尤为常见的,由于是当事人单方委托,在选择鉴定机构、专家鉴定阶段对方均未参与,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故在诉讼中若对此提出异议,法院往往会同意再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023-07-04
    159人看过
  • 司法实践:如何评估驾车致死罪?
    开车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根据具体情况量刑。开车撞死人判多久要根据撞死人的人数和具体情节和事故责任等因素确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3人打一个人涉嫌犯罪怎么量刑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2023-08-13
    262人看过
  • 隐私罪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立案标准与证据认定
    侵害隐私权立案标准: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侵犯隐私罪立案标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
    2023-07-13
    202人看过
  • 立功的司法认定
    一、如何认定一般立功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注意这里揭发和检举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者自首,不属于立功。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这里的重要线索,指的是对侦破案件具有决定意义的线索,根据犯罪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这些重要线索,司法机关应该进行查证。3、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犯罪行为人阻止了其他人进行犯罪活动,有利于减少社会危害性,保护社会利益。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这里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该包括同案犯。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另外,有三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还有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
    2023-06-12
    38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实践中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多次诈骗公私财物累计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的,应当立案追诉。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1.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三、诈骗立案有哪些条件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
    2023-08-28
    241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定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不难发现,这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虽然该文书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其性质已定位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也表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既可以作为公安机关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者提起公诉的证据,还可以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在《最高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定罪量刑有多项以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如: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2023-03-24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司法实践中预先设立的是有效的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离婚协议法律上是有效但任何时间都可以改离婚协议这是双方的自由权利国家文件是许可
    • 司法实践中的逮捕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案件的性质。一般来说,案件性质严重,作案人的主观恶性大,其社会危险性也大,被处的刑罚也重,作案人也容易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串供、逃避侦查和审判,继续犯罪甚至自杀。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是指他在犯罪前后的表现及其个人情况。如:多次犯罪还是偶然犯罪;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一贯表现;有无固定职业;犯罪时的年龄,犯罪后有无悔罪表现,等等。一般来说,累犯、惯犯或
    • 司法实践中关于笔迹的鉴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
      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司法局看看,或者找一些具备 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你可以登录当地司法厅(局)的网站,查询相应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就可以了,费用的话看见是什么材料,如果是合同的话,里面有金额的话,价钱也不一样的。
    • 司法实践中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包括: 第一,要约; 第二,承诺; 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 第四,格式条款; 第五,缔约过失责任。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比如,理论上探讨的,交叉要约,一般不导致合同的成立。因为在交叉要约中只有要约,没有承诺。
    • 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定罪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8
      《刑法》对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为:如果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该罪。对于犯该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