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和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在被逮捕或检举他人犯罪时可能被认定为有功的表现。立功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犯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而重大立功则是指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后向警方提供有关他人犯罪行为的举报,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之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为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为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犯(包括同案犯);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重大立功认定标准
标题:['2. 重大立功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大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而重大立功认定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被认定为重大立功的罪犯,需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曾参与过他人犯罪行为,并积极揭露其犯罪行为的事实和细节。
2. 阻止他人犯罪行为:与第1点类似,重大立功者还需证明其本人或共同犯罪中,成功阻止了他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重大立功者应提供关键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并取得显著成效。
4. 保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在重大立功案件中,罪犯需确保其行为未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 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认真悔改,洗心革面,不再危害社会。
6. 社会影响:重大立功者需在原所在单位或社会产生良好影响,被群众广泛赞誉,为国家、集体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根据罪犯所犯罪行、悔改表现、立功情况以及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判罪犯的立功表现。如罪犯符合以上多项立功表现,人民法院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并建议相关单位或组织给予奖励。
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罪犯悔改表现和社会贡献的重要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大立功表现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罪犯所犯罪行、悔改表现、立功情况以及案件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判罪犯的立功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行为人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得其他案件获得侦破的,属于立功。
-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立功的主体
444人看过
-
立功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
498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38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转包的认定
13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分包的认定
255人看过
-
实践中司法调解的方法
18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案件时,经常出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夫妻举债是否认定为共同债务,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借债时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这说明夫妻婚前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存在例外情形。 2、借债目的为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
司法实践中的逮捕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一)案件的性质。一般来说,案件性质严重,作案人的主观恶性大,其社会危险性也大,被处的刑罚也重,作案人也容易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串供、逃避侦查和审判,继续犯罪甚至自杀。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情况是指他在犯罪前后的表现及其个人情况。如:多次犯罪还是偶然犯罪;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一贯表现;有无固定职业;犯罪时的年龄,犯罪后有无悔罪表现,等等。一般来说,累犯、惯犯或
-
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认定事实婚姻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方面:(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