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须知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3:30:27 314 人看过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方就有关事项通过协商-致的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它是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公法精神和契约自由的结合,它同时具备行政性和合同性的两大特点。区别于民事合同,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签约主体上看,一方当事人必定是国家行政主体。

第二,签订行政合同以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为目的。

第三,行政合同的内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

第四,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一方拥有行政优益权。

二、区分-般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的合同性体现在:

首先,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行为,它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其次,行政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行政合同诉讼使用民事诉讼法的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在《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行政诉讼可以援引的民事诉讼制度具体化:可以在立法上细化出民诉、行诉有哪些方面的共同点;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遇有这些《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内容时,能够准确的选择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方便审判工作的进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合同相关文章
  • 签署新房合同须知事项
    签订新房合同时,需要注意6个方面。分别是:1、购房者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购房者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的,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购房者要注意买期房合同中,是否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买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4、签订合同时,
    2023-07-01
    416人看过
  • 签订销售合同须知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明确约定。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
    2023-07-06
    60人看过
  • 合同审查必须知道的事项
    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买卖合同应当审查什么买卖合同应当审查以下几点:1、审查合同主体,不仅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2、审查买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3、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4、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5、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6、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验收或检验的标准、方式和日期;7、审查结算方式是否约定;8、审查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9、审查合同签订、签字、盖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2023-07-06
    427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的须知事项
    一、查验对方身份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二、审查有效证书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三、确保买卖安全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四、完善合同条款购房合同通常是由销售一的方提供,是事先已经打印好的,其中
    2023-07-07
    3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内容包括:1、必须与用人单位签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留存一份;2、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注意区分;4、注意对试用期的约定等。一、没有劳动合同要罚款吗?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3-31
    257人看过
  • 签购房合同前须知哪些事项
    注意事项一: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注意事项二: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注意事项三: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另外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
    2023-04-27
    18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合同它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广泛使用,将会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 更多>

    #行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生效须知事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生效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真实、不违法等; 2、生效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4、其他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须知的事项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必须告知哪些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
      1、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
    •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必须有哪些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8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已查明的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理由和依据;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四)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申请方式及未如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称和作出日期,并且加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印章。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
    •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内容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