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发包方签定的合同如何转让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不得转让,但总承包人可以按合同约定,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非法转包的情形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三、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
与开发商签了合同怎么转让
422人看过
-
承包方应如何处理发包方指定签订分包合同
4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承包合同如何签订的呢?
415人看过
-
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如何判决
159人看过
-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的区别
499人看过
-
发包方“不同意”转让合同也能生效
290人看过
-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签定转让合同,此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
-
-
-
转包我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是转让协议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展开全部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个人无权买卖。流转合同的转让和转包是这样的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须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
-
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转让合同的无效情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可见,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权转让,必须经过发包方同意。但是,未经发包方同意,是否必然导致转让合同无效?对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下列原因可以视为法定理由:1、是否符合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2、是否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