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是否是预约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15:48:38 168 人看过

一、认购书是否是预约合同

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认购书全称为《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先签订的文书,是在达成最终协议之前对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购车合同签完是否可以退

购车签完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退,但是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解除是否要赔违约金

合同解除是否赔违约金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金。

2、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

3、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中是否包括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属于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的信任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的注意事项1.明确合同性质即使文件名为预约合同,但其实质内容为本约合同的,仍会被认定成本约合同,若存在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可能需要按照违反本约合同来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在起草预约合同时,明确其合同性质,明确在未来某一时间点方才签订本约合同,避免出现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合同的模糊表述或歧义条款。2.在预约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精神,预约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预约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合理、具体。如违约金数额不宜过高、不宜约定守约方有权强制违约方订
    2023-07-07
    321人看过
  • 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内容是否相同
    二者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购房认购书无法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乃是约定了一些基础事项,以此来规范双方在未来持续进行关于合同订立事宜的磋商和谈判工作的文本性文件。不可将房屋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混为一谈。认购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明确双方未来将要签署购房合同的相关事宜,认购书实际上是为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而已。《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4-08-06
    225人看过
  • 购房预约款是否是定金
    定金不同于订金,也不同于预付款,一定不能写错。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订金是经济上的概念,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比如我们之间进行交易,本人先付5万元。如果5万元是订金则只表示一个购买意向。我把订金给你,你发货给我。中途如果我不要(或不想要)了就可以向你要回那5万元,如果你不能(或不愿)发货只需要退5万元给我,订金对方都没有约束力。但是定金就不一样了,它是有约束力的。一旦我付给你定金,中途我不想要了5万元就收不回来了,如果你没有按时发货那么你就要返还我10万元。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
    2023-06-15
    166人看过
  • 不履行认购书是否构成违约
    鉴于当事一方未执行认购书这一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有资质的机构普遍认可,这类文件通常被称为《房屋认购协议书》。它在下一步进行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环节,对达成最终协议前,对涉及到该物业的所有原则事宜做了初级验证并确认。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可见,认购书、预订书等重要文件均属于预约合同范畴之内。如果在实际过程中,一方未能按照预约合同的相应条款来完成订立合同的义务,另一方可向其提出要求承担该预约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2024-08-13
    148人看过
  •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否为同一法律文件?
    购房认购书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解除购房合同解除购房合同的流程:1、需要解除购房合同的,必须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同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2、及时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的,必须三方到场,共同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签字后方可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2023-07-20
    64人看过
  • 购房认购书是否构成有效的买卖合同
    一、购房认购书是否构成有效的买卖合同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的认购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购房款的,协议有效。出卖人通过认购等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应按照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二、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1.目的不同。认购合同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2.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房屋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3.签订的时间点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
    2023-10-28
    278人看过
  • 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否可以签定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由市房地局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此时的认购书或认购协议不会被当然地确定无效。另外,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九条第(
    2023-04-22
    64人看过
  • 如果在签署认购书后未签署合同,是否属于违约
    无论认购书签署后未签署合同是否构成违约认购书签署后,买方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规定的义务。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认购人必须在签署认购书后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买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看看认购书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因为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限的,认购书作为预约是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已签订,或因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认购书将在实践中终止其有效性,开发商通常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无法签订,是否属于买受人违约应详细分析:首先,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买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买方未能履行该义务,则为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买方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
    2023-05-07
    96人看过
  • 预售合同无效是否能退购
    预售合同无效,买方能够退购。买卖双方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而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要对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一、民法典中规定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处理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根据交易习惯给予1-3个月租金的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民法典中合同无效定金罚则有效吗《民法典》中合同无效定金罚则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计算赔
    2023-06-21
    67人看过
  • 预售无购房合同是否违法
    倘若在支付完房屋的首付款后并未签署购房合同,那么这无疑是一种非正常现象。严谨正规的购房过程应该如下:首先进行定金(也即签订确定意向性的认购协议)环节-接下来便是支付首付款(与此同时需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最后,购房者还需要将所购房产信息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然而,若未签订购房合同,则可能存在以下三种可能性:一、该开发商暂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该开发商根本无力承担起开发之责或缺乏相应资质;三、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该开发商已被建设委员会暂停网签服务。在此情况下,购买房屋而未签署购房合同实际上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且这种做法并不符合常规流程。通常而言,购房者应先签订预定合同,随后支付首付款,接着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备。因此,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盲目交付首付款。唯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
    2024-05-12
    188人看过
  • 个人是否可以购房,购房合同是购房认购合同
    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不一样。认购的合同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对房屋交易的有关事项的预先确认,而购房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认购协议书具备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买房认购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不一样。购房认购书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二、购房认购书是购房合同上印的吗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购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三、购房购房认购书是否等同于购房合同?购房认购书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
    2023-02-24
    192人看过
  • 签了认购书迟迟不签认购合同违约吗
    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第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一、购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购房者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
    2023-03-06
    360人看过
  • 超过认购书上的日期签合同是否合法
    超过认购书上的日期签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是属于合法情况。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意思表示,法律当中不会做出过多的干预,如果说对方不同意的话,那么超出认购书上的日期,签订合同就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一、签订认购协议书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
    2023-03-16
    102人看过
  • 合同书属于预约合同吗
    民法典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预约合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比如,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其实质就是预约合同。一、购房协议是认购书吗商品房认购合同是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条款,限制双方继续就合同进行协商的合同。至于意向书或认购书,只是双方就是否购房达成意向性协议,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并不包括在内,房地产买卖关系的成立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关系。二者在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式、违约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二、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系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和本约的关系。商品房认购书为预约合同,签订该认购书是为了保障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
    2023-03-24
    4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预约合同是不是商品房认购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又不愿意失去交易机会,此时往往会进行预约,签订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所以,生活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
    • 认购书只能是预约合同还是收款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8
      是预约合同。认购书全称为《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先签订的文书,是在达成最终协议之前对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因此,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
    • 正式认购购房合同是预约当天拿本约还是应预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24
      当事人对商社的预约书是预约还是本约有争议,不应拘泥于协议书的名称,而应探索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时的真实意义,说明预约协议书的内容,根据《商社买卖合同说明》第5条的规定,商社的预约、订单、预约等协议具有《商社的销售管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社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收到购房费的情况下,该协议必须认定为商社的买卖合同。因此,符合上述规定和其他预约名称为本约的,应认定为商社买卖合同的本约。实践中
    • 预售房屋签订认购书后不签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4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商品房认购书是本约还是预约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时还需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协议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