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二、违约责任与债务存在什么关系
1、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有密切联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合同义务又称为合同债务,它和违约责任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后果。
2、责任的实现并不以违约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不论违约者是否愿意,均不影响债务的实现。可见责任体现了强烈的国家强制性。正是由于责任制度的存在,才能有效地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给予债权人充分的补救。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例如,行为人违反了侵权法所规定的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义务,造成对他人的损害,则行为人应负侵权责任。再如,订约当事人在订约阶段,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忠实、保密的义务,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则将产生缔约上的过失责任。所以违反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责任相区别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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