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能否不给租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7:15:40 375 人看过

一、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能否不给租金

不能。支付房屋租金是承租人的主合同义务,而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属于附随义务。

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维修义务并无专门约定的情况下,一般由出租人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维修。出租人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还或者从租金中扣除,但不得以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为由拒绝支付房屋租金,否则构成违约。

二、租房维修义务谁承担

有的人说,房屋出租后所有的维修责任,维修费用都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和出租人无任何关系;也有的人说,出租人应该对出租房屋履行相应的维修责任。

关于维修责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租赁合同中有关于维修责任的相关约定的,另一种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的。

1、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在合同中,可以将“承租人过错”的具体情形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房屋租赁双方由于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都涉及维修责任承担问题。

2、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很多人在签合同时没有仔细查看合同,等到需要维修时,要按合同约定履行才发现原来没有就维修责任进行约定,这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合同中没有规定,但是法律有规定呀。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退租时租房有损失,能全部抵扣押金吗?

承租人退租时,出租人会要求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其中包括租房损失的赔偿费用。

根据不同情况,抵扣押金有以下几种处理:

首先,双方事先约定可以抵扣押金,并且约定承租人违约的,即可全部抵扣押金。不过,出租人也不能要求抵扣全部押金,具体还要看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

其次,未约定押金抵扣损失赔偿的,承租人给房间造成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但是,抵扣押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还应予以退还。

最后,如果给房间造成重大损失,扣除押金之后还不够赔偿全部损失的,承租人需继续赔偿相应损失。

另外,承租人退租时,有些出租人验收房间时,不根据实际情况清点费用,发现房间一点损失,就要求扣除承租人的押金,严重伤害其利益。如果双方实在协商解决不了的,建议可以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要求他们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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