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
农民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认定工伤获偿14万元
农民工王某在我市某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上干活,晚上加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住处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受伤后王某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但被拒绝。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王某于日前一次性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款。
2010年5月29日,王某受包工头邱某雇用,在北京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上干零活。2010年7月12日,邱某安排王某和另一工人何某晚上加班清扫楼层。当晚11时30分加班结束后,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工友何某从工地返回住处,行至北京路与进宁街交叉路口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司机将二人送往医院的途中将二人推下车,后二人被出租车司机救起并送往医院。事发当晚,王某即报警,交警虽根据路口监控设备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但是经确认该轿车属套牌车。
在找肇事司机索赔无望的情况下,王某来到了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寻求帮助。在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律师的帮助下,2010年9月16日,王某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但该公司却否认和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某又于2010年11月29日向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在仲裁庭上,援助律师出示了通过调查所取得的有利证据。在铁证面前,该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2月25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认定王某与北京某公司宁夏分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4月12日,市人社局根据该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书,最终认定王某所受之伤为工伤,银川市某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历经1年半时间后,日前,王某和北京某公司宁夏分公司最终达成调解意愿,由该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王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4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单位聚餐后路上被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333人看过
-
聚餐中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406人看过
-
下班后和同事聚餐出事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3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公司聚餐后的工作伤害?
458人看过
-
单位聚餐归途中职工被撞死法院认定工伤
250人看过
-
教师猝死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作相关的伤害
281人看过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公司聚餐后车祸如何认定为工伤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工作,也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不包括参加聚餐。发生交通事故还需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2、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第六条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
2022年工间就餐不慎绊倒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对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高危职业工作人员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在受到伤害时,如果是工伤,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对生活对家庭可以多一层保障,从国家规定可以看出,在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前提下,是不得认定为工伤的,除此以外,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或者因为工作遭受的伤害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
辞去职务后回家路上被撞,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3辞去职务≠辞职!对解除劳动合同与辞去职务进行严格区分。一般来说,劳动者只是辞去职务(特别是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而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与其协商适当的职位,安排其工作,不能认定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在必要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关系进行处理,最好经过协商一致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将劳动者的辞去职务行为转化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发生争议。
-
工作餐食物中毒是否为工伤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1、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工伤。第一,员工就餐后要继续工作,所以属于工作时间前后。第二,单位食堂属于工作场所范围,吃饭是工作的合理延伸。第三,吃饭与工作有间接的关系,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所以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满足工伤认定情形。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