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可以领取补偿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6:40:25 308 人看过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可以领取补偿金吗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

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就应该引导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走出认知误区,充分了解公益性岗位中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劳动关系协定方式。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退休”,此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服务为期限的工作性质。所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待遇享受都是有期限的,应该定性为服务期。既然是服务期,那么,就应该让他们认清劳动合同与服务协议的区别,不要订立劳动合同,而应该签订服务协议,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补偿纠纷。

二、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如何?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的解决实际上解决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会严格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实际上还有一种待遇,也可称为潜在的收入。就是国家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即这笔本该个人出的那部分钱,给予不超过应缴额度2/3的补贴。多数人可获得三年的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2023-04-28
    318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50岁可以退休吗
    男性不可以50岁退休,女性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办理。职工在公益岗位做了6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男性是不可以年满50岁退休的,女性则要看所在岗位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公益岗位属于工人岗位的,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且属于最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50岁退休;二、公益岗位虽然属于工人岗位,但不是以单位名义参保的,或者公益岗位不是最后参保年限,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一些省市规定为年满55岁,一些省市规定为年满50岁。一、社保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有什么区别一、个人缴纳与单位缴纳社保概念差别:单位缴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足额的社保,是强制双方法定义务。公司为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是公司与个人共同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是公司缴纳。个人缴纳:如果你是个无业人员,或者你是个自由职业者,那么你才可以自己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如果你拥有
    2023-03-25
    388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解除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公益岗位主要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这主要有3大类:一是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城市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二是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电话亭、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三是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你虽与有关部门签订有劳动合同,但解除后依法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有关部门给予经济补偿。
    2023-04-22
    97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那么,公益性职场补助金标准是多少呢?公益性职场补助金标准具体如下:社会保险补助金标准:省财政厅、省人社会厅发行的《山东省就业专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1〕55号)规定,招聘就业困难者的使用者在劳动合同生存期间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助金(不包括就业困难者个人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补助金)、社会保险补助金和职场补助金的两个补助金的和当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上,不低于当地的60%。灵活就业者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助金(仅限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2/3。除从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023-08-07
    488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辞职再次进入公岗可以吗
    一、公益性岗位辞职再次进入公岗可以吗可以。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但是,很多员工三年期满以后,由于已经是熟练工,就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二、公益性岗位可以续签了吗可以续签的。公益性岗位是地方各级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特定岗位。不同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很多地区在面向“两困”大学生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中已经说明,待遇只包括工资和社会保险。在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023-03-31
    73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开发补贴
    内容提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认定条件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申报和拨付工作要求(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认定条件1、公益性岗位是指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1)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2)社区安全保卫;(3)社区卫生保洁;(4)公共环境绿化;(5)停车场管理;(6)社区公用设施维护;(7)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8)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2、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认定条件(1)从事上述第1项范围内的就业岗位人员;(2)安置的人员为“4045”人员(指2002年底前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2002年底前与企业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保留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协议的人员)及享受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以下称“低保”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年(含一年)以上;(3
    2023-06-05
    500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可以转为正式员工吗,公益性岗位一个月多少工资
    一、公益性岗位可以转为正式员工吗公益性岗位不能转为正式员工。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转正要看你所在的单位,单位要是有指标,划定条件给你的话,就考上了就能转,考不上就保持原样,合同到期了,单位要是继续用你,就会一直以聘用方式延续下去,一般没什么大错误的话,单位都是会沿用的。二、公益性岗位一个月多少工资公益性岗位一个月多少工资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一般公益性岗位为政府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购买的岗位,工资不是很高。而且只是一个跳板,岗位人员的存在也不会有太久.工资视当地的工资水平来定位。以江苏为例,苏南苏中苏北的生活水平不一样,工资定位也不一样.苏北一般1200,苏中一般1400-1600,苏南一般1600-2000。工资按年均1.8万元的标准执行。三、公益性岗位有
    2023-06-19
    499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吗
    公益性岗位用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实务中表现为由政府开发的,优先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人群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临时性救助岗位。目前多集中在由街道和社区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如社区的安保、保洁岗位,城管执法的协管等,具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的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除不适用《劳动合
    2023-04-25
    304人看过
  • 农村户口可以报公益性岗位吗
    可以,一般是由村委会申报,乡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保障服务中心。一、居住证撤销流程1,首先我们要整理一些资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装在文件夹里面,这个资料具体的可以打电话咨询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2,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去居住证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找到工作人员说明来意之后他会让填一个申请表,按要求填写。3,完成之后,服务人员会给打印回单证明办过这项业务,同时让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签字,之后一并加入文件袋里4,在接下来就是文件在各个政府服务机构流转,由流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后直接转入所在地的公安局5,最后也是由公安局将居住证给取消,然后结果反向传递,再由服务窗口传递给申请人,就会获得通知就取消了。二、长沙县社保卡在哪里办理1、长沙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222号星沙农商银行东升分理处2、长沙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路口分中心地址:长沙县路口镇锦绣路41号星沙农村商
    2023-04-07
    305人看过
  • 公司取消岗位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单方面要求降职调岗是违法的,如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一、劳动合同修改职工可否要求赔偿?大家在参加工作的时候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会改签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也有要改签劳动合同的,那用人单位改签劳动合同补偿金会有吗?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改签劳动合同是合法,不存在赔偿的情况。若是在改签合同时,员工拒绝了,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且公司也是这样做的,在此情况下不存在可要求补偿的基础;但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而对员工调岗降薪的,员工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因员工拒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因此,如果单位要求改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因此解除劳
    2023-04-07
    404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可以请多久病假
    五天以内(含五天),持医院相关证明,向所长请假,同意后方可准假;五天以上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生病住院的,必须有医院的住院疾病证明),同时,请假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由本人找家属或他人顶替完成。否则,作为旷工处理。一、特保申请流程特保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特保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2、准备资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3、在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一年内不得变更。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二十五号以后集中办理。二、婴儿过了6个月没上户
    2023-03-26
    381人看过
  • 10年以上劳动合同岗位如何补偿
    如何补偿一个劳动合同超过10年的职位首先,如果你立即终止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你需要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因为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补偿金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满10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报酬如下: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情况: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工人可以在成为正式雇员后提前30天通知雇主,办理辞职手续,无需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
    2023-05-07
    278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辞职了还可以回去吗?
    一、公益性岗位辞职了还可以回去吗?你好,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符合公益性岗位入职要求就可以,具体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二、公益性岗位辞职以后不能再次参加公益性岗位了吗?如果机构撤消了,岗位就没有了,所以公益性岗位不是终身的。公益性岗位不是终身的,公益性岗位一般属于社会性组织,是临时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三、公益性岗位辞退违约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
    2023-03-20
    4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逾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补签合同;没有补签的,或双方协商不一致无法补签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
    2023-04-18
    3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公益性岗位后,可以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当地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建议先咨询一下再操作
    • 公益性岗位不赔经济补偿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
      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指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就业岗位。凡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街道、社区要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重点帮助。这项就业援助制度的对象是指大龄下岗失业困难人员,特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及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关闭破产企业
    • 什么情况下公益性岗位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如果签订的公益性岗位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如果有专门的公益性岗位地方规定,则依规定。目前,公益性岗位是否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似无明确规定。
    • 公益性岗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3
      如果签订的公益性岗位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如果有专门的公益性岗位地方规定,则依规定。目前,公益性岗位是否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似无明确规定。
    •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单位说不续签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们被政府安排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工作岗位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了5年的时间。现在单位说由于劳动合同到期,政府没有拨付岗位补贴,因此不再安排我们30多人工作。我们被辞退后要求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单位说我们的岗位是公益性岗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单位的说法有法律根据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供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