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8:25:14 321 人看过

个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款?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对于欠钱不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欠钱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对方明确不还的情况下,是对债权人个人权益的严重侵犯行为,债权人可以按照上述法定的程序来维权处理,最终由法院基于实际的证据来进行判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结束后的相关问题
    当在执行判决过程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 那么执行程序的结束就被称为执行终结。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当在执行判决过程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那么执行程序的结束就被称为执行终结。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 能 否 重 新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在我国,当债务人违反法院判决规定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申请强制执行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与法院共同协作。根据《民诉法》第11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在此背景下,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
    2023-09-18
    403人看过
  • 小时工常见法律问题(三)
    非全日制用工办法(试行)">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是多少天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
    2023-06-10
    178人看过
  • 罚金执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罚金刑的执行问题是目前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据资料表明,罚金案件的执结率不足5%,中止执行率达到85%以上,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因行动受限客观上难于配合执行;被执行人与其亲属的财产之间界限模糊,难与分清,使追缴陷入僵局;罚金刑执行程序不明确、不顺畅、不规范致使案件久置无人问津。目前,罚金刑的执行原则上归执行庭主管,而大量的民事、经济等案件已经使执行庭不堪重负,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另辟溪径,建立主管罚金刑执行的新的法律队伍。关于罚金刑的减免问题,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均规定了罚金刑的减免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实施。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是否适用罚金刑不可一概而论,应当区别对待,具体问
    2023-06-04
    117人看过
  • 关于行政拘留执行有关问题的意见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一、行政拘留条件有哪些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二、行政拘留属于
    2023-06-24
    94人看过
  •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有关的法律规定1993年12月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依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违法被行政机关责令解散、公司破产。其中前三种情况属于自愿解散,也就是基于公司股东的意志而发生的解散。后两种情况属于强制解散,就是基于国家强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解散。公司解散意味着法人即将终止。法人终止是法人资格的消灭,法人终止后,公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1)公司的解散是企业法人资格终止的前提,从解散到终止需要经过的程序就是对公司进行清算,只有经过清算,处置了资产及债权债务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终止,公司消灭。因此,公司清算是使企业法人最终消灭的程序,当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解散时,随之就面临公司清算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进
    2023-08-17
    217人看过
  • 执行仲裁裁决常见问题有什么?
    一、执行仲裁裁决常见问题有什么?仲裁裁决适用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申请人申请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若申请人是劳动者,应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2、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
    2024-01-15
    424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而发生的股份转让问题
    因法院强制执行而发生的股份转让问题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并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申请执行人作为股东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参考文献:郭小玲:《析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行性与必要性》,发表于2003年6月8日《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8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2款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该司法解释,明确地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列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也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通过取消公司设立、强制抽回出资、解散公司或强制转让
    2023-06-05
    331人看过
  • 预算执行审计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一、预算执行审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一)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预算编制过粗,预算约束力不强,科目调剂量大。现行的财政预算大多是按部门、按条条编制的,较为笼统,不利于人大和有关部门了解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也为财政部门擅自调节预算,进行隐形分配提供了方便。而预算执行审计又主要是以人大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来进行的,除审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违纪违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检查所批准的预算是否得到严格和完整地执行,调整预算是否履行了批准手续等等。如:某市2006年预算批复中,仅其他支出一项就达5000多元。批复的预算支出只是大类,而没有细化到部门、项目上。由于预算过粗,科目调剂频繁、数额较大,往往使审计人员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完整性及合理程度难以判断和认定。2、预算执行在时间上存在着法律空档。一般预算结转下年使用资金较多,财政在年底下拨指标又很多,审计中发现某年度在12月25日以后收到的指标文件达1000多万
    2023-12-01
    131人看过
  • 常见的法院调解离婚问题有哪些?
    1、婚前基础:双方当事人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斗气,或生理上的原因等3、离婚原因:男女双方结婚后,难免有生活、工作上的事情,使其本来感情很好双方,因某一件事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异性朋友交往方面等4、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因什么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选择适当方式,促成男女双方有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无效,应当认定男女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调解离婚应注意的事项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
    2023-07-03
    462人看过
  • 强制搬迁的法律和执行问题
    李某等七原告提出应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也规定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暂行办法。2003某,建设部发布的《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规程》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仍然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李某等七户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规程》。《B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
    2023-07-02
    141人看过
  • 民事执行程序中常见问题之我见
    民事案件执行案件过程中,因现今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足和对法律认识的不同,一些常见的问题的处理,执行人员往往做法不一,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恰当的做法,笔者根据多年的司法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各位同仁做以商讨,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对金融机构协助查询的一点看法法发[2000]21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颁布后,对人民法院顺利执行案件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以前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查询难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初步缓解了执行难。但金融机构在具体协助执行中,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是不能很好地予以配合,人为地加大了执行案件的难度。比如,人民法院通常在未掌握被执行人账号的情况下,要到金融机构去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而金融机构往往以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存款账号、个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由拒绝查询
    2023-06-06
    37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死者欠债问题解决方法
    被执行人去世欠的钱还是要还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2023-07-14
    232人看过
  • 法院会怎么强制执行孩子抚养问题
    1、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2、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3、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应当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4、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选择。5、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志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
    2023-03-05
    29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强制执行法院不履行职责的问题
    申请人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超过六个月,当地人民法院都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立即执行申请人的申请,也可由本法院执行,或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案件无论经过多少层级的审理,强制执行都是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怎么办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
    2023-07-0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不履行如何办,强制执行有哪些常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6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促使执行人自觉尽快履行有效的法律文书。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执行的,可以由法院裁定暂停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随时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 关于公司的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6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
    • 法院关于强制执行股票冻结期限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申请法院执行有时间限制。期限为两年,从生效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那么法院对股票的冻结期限是多长时间,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长期限是三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冻结股票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续行查封、冻结。《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
    • 关于强制执行利息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6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要求利息。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 强制执行的最常见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4
      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