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解释对拆迁纠纷案件受理范围有何规定?拆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管辖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拆迁行政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解决拆迁行政纠纷案件的分工。本案的范围是解决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被人民法院受理的问题。司法解释关于拆迁纠纷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肯定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第十一条进一步列出了人民法院受理的八类行政案件,分别是:(一)行政处罚案件;(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三)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四)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案件;(五)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案件;(六)申请支付养老金案件;(七)非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
以上八类案件,除第六类申请养老金案件在拆迁行政诉讼中难以起诉外,其余七类一般规定在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起诉,而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上述规定作了补充,“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范围的留有余地为了发展。鉴于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诉讼的范围受到排除条款的限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的纠纷有四种。一是国防外交。这种国家行为是政府以国家名义作出的,不涉及特定个人和组织所关心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第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为。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审查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抽象行政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第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通常称为内部行政行为。对这种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部门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四,根据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为准。我们在研究拆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规定时,往往感到可操作性不强,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拆迁纠纷的蔓延和激化,地方法院立案难,或不敢作出公正判决,公正执法的案件少之又少。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制度问题,但法律规定不明确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为解决法律和原司法解释对拆迁行政诉讼的针对性不强、缺乏指导性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历时5年起草并调查了《关于审理拆迁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对《解释》进行了修改草稿已经改了三次了。虽然尚未颁布实施,但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拆迁行政案件的案件范围仍然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原则,现将有关条款摘录如下,供读者参考。第一条被拆迁人不服的下列城市房屋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提起诉讼:一、拆迁许可;二、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三、赔偿和补偿安置决定;
(4)拆迁行政处罚决定;
(5)行政强制拆迁。第二,拆迁人违约时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权利。
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并告知其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3。征收人发出“催告函”和“律师函”后仍不履行的,被征收人可以对已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征收人依法履行义务协议。
-
司法解释对拆迁纠纷案件范围有何规定
34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对拆迁纠纷受案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276人看过
-
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哪些
94人看过
-
拆迁纠纷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273人看过
-
商标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什么?
279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96人看过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
拆迁补偿纠纷司法解释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9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自诉案件的范围司法解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
债务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 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
拆迁纠纷中红线范围范围内怎么确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6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1最高法关于审理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涉案主体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服务者,其中旅游经营者包括合法设立的旅行社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机构;旅游辅助服务者指旅游六要素的服务供应商,包括地接旅行社。 2司法解释明确了旅游者可以直接追究供应商的侵权责任的途径。 3人民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应当审核当事人诉讼请求,甄别一审原告的诉求是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还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4旅游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