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能兼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0:30:39 498 人看过

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赔偿,与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的合同义务非同一性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保险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而对于财产损害赔偿,受害人只能在扣除已领取的保险金后,就余额部分要求侵害人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侵权吗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保险法》

第六十七条,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理赔相关文章
  •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请问人身侵权怎么仲裁?人身侵权中的财产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人身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2023-08-02
    182人看过
  • 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能否兼得
    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能兼得,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后还能报工伤吗?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
    2023-04-10
    203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能兼得吗
    如果因第三人侵权使受害人受到工伤的,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有哪些区别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的区别:1、适用法律法规不同;2、赔偿的主体不同。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人身损害由侵权人赔偿;3、赔偿原则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4、鉴定标准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28
    23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能兼得吗
    如果因第三人侵权使受害人受到工伤的,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有哪些区别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的区别:1、适用法律法规不同;2、赔偿的主体不同。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人身损害由侵权人赔偿;3、赔偿原则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4、鉴定标准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28
    104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能否兼得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工伤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一、小指骨折一般赔多少钱小指骨折属于工伤被鉴定为伤残的,可以根据伤残等级领取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2023-03-19
    461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能否兼得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工伤与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补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侵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经济补偿金与工伤赔偿能同时兼得吗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符合
    2023-07-26
    11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保险理赔
    相关咨询
    •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能不能兼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7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30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
    •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否可以兼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4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
    • 与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能否兼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6
      1、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能够兼得的,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 2、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侵权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可以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但是像医药费等重合的赔偿,属于责任竞合了,只能领取一份。
    • 工伤险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兼得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保险后,不能免除致害人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而给予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应当受到的民事惩罚,也就是说,致害人对自己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基于双方的劳动关系而获得,带有补偿性质。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而发生,带有惩罚性。因此,工伤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