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问题解决:拆迁与安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54:43 363 人看过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

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

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

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

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

加强领导

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

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一项目现场都设立信访接待室,以政策咨询现场质疑等方式就地化解拆迁矛盾,使该县的拆迁管理与实施始终能够稳扎稳打、规范有序地运行。同时,项目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居委会)能服从服务于城市建设的大局,组织大量人力,密切配合拆迁工作,与实施单位同步,深入一线,协助处理各类拆迁纠纷,形成矛盾纠纷的调处整体合力,使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淮浦路西侧大关路南侧拆迁项目,是涟城西大门扩建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拆迁单位十余个,居民294户,公私房屋8万M2。启动之前,县政府以县长办公会议形式召集有关科局、镇(社区)负责人就拆迁所涉问题,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讨论,形成共识,并对一些具体问题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动迁伊始,相关单位、社区协助调处各自问题,使拆迁工作进展迅速,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项目可望在50天宣告结束。

中联壹城二期拆迁项目共需拆迁320户房屋5.7万M2,所属朱码镇政府和闸北居委会组成12人的工作班子与实施单位同时进场动迁,挨门逐户开展工作,使错综复杂的矛盾迎刃而解,工作效率倍增,仅用20天时间就完成拆迁协议签订工作,再次刷新了市内拆迁行业公认的涟水速度。

重视宣传

赢得理解支持消除矛盾

该县重视拆迁宣传工作,通过浓烈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赢得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的理解和对城市建设的支持,从根本上扼制矛盾的产生,努力形成拆迁双方的良好互动。

新闻媒体舆论先行。该县充分利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通过办报纸专版、电视专题片等宣传形式,让群众认识到拆迁工作是政府为民造福的重要举措,建设环境优美,安逸舒适,文明和谐,经济繁荣的生活小区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经之路。通过本县城市建设成果的直观展示,激发被拆迁人的社会主人翁意识和共建美好家园强烈欲望,从而盼望拆迁,理解拆迁,主动配合拆迁。

拆迁现场宣传跟上。通过悬挂过街过巷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现场播音室等形式,加强拆迁现场的宣传工作,每个拆迁现场,悬挂横幅50幅以上,张贴标语300—500张。现场播音宣传每天不少于3个小时。让拆迁群众在耳闻目睹中逐渐理解拆旧房助大县崛起,迁新居走小康之路的浅显道理,自觉地以通情达理支持城市建设为荣,以胡搅蛮缠阻碍社会发展为耻,主动拉近了与拆迁人的距离。

补偿政策告知清楚。每个项目启动之前,便将房屋拆迁的政策、时限、工作流程、补偿安置的方法和标准、提前搬迁的奖励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编成《拆迁告知书》,彩版印刷,每户一册,使被拆迁户所有疑惑不解的问题,翻开告知书便一目了然,心无疑虑,不少矛盾纠纷随之消失。

依法拆迁

以严谨的运作模式避免矛盾

诸多的拆迁矛盾,往往因违法拆迁和违规操作而引发。该县坚持依法拆迁,规范管理,严谨运作,从源头上避免了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

在拆迁许可方面,一方面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快捷办理,为客商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另一方面,把握原则,坚决做到四个不拆,实现一个转变。即:文件资料不齐不拆;补偿资金不足不拆;安置方案不优不拆;群众听证不予通过不拆。为切实保证被拆迁群众利益,他们重视安置方案的评审,实现了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的转变。评审会上,乐于对被拆迁户负责,敢于向权威机构的设计师挑战,勇于对安置房设计方案挑刺,大到房屋的朝向、结构、套型,小到车库、车位的位置,甚至电表、水表的安装,丝毫不轻易放过。有的安置房方案需要两审三审方能通过,直到拆迁户代表满意为止。

在拆迁实施过程中,拆迁办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理顺机制,把好法字关;阳光操作,把好平字关;强化监督,把好廉字关。为过好这三关,他们在认真执行市县各种拆迁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制订了《协议签订严把七关十人签字制度》、《特事集中会办制度》、《廉政监督卡使用制度》、《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多种管理和实施工作制度,建立了教育与制约并重内部与社会共防的工作机制,有效限制了一线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各种环节、多个层面杜绝了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行业形象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

五岛公寓、临淮门古街等项目拆迁协议签订结束时,拆迁办邀请了拆迁人、拆迁管理单位、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人士,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被拆迁户进行走访调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核。结果表明:群众满意率及拆迁补偿准确率均达98%以上。拆迁一线的清风正气,使因补偿不公产生的拆迁矛盾得到有效避免。

拆迁安置的对象

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又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是各种观念和各方利益的交叉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对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据某省信访局2001年度信访接待统计资料显示,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起的上访、咨询占该局全年信访量的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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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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